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张其天
大众网烟台8月26日讯 记者从烟台市住建局获悉,日前市中心区首批通过住房保障年度复核的910户家庭,已经完成街道办事处初审、区级审核、市级审批等规定程序,从8月26日起公示,公示期为8月26日—9月1日(7天)。公示地点: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烟台市住房保障网(http://www.ytjs.gov.cn),芝罘、莱山两区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和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示栏。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家庭,9月2日起在工作日期间,由主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原《住房保障资格证》,到街道办事处换领新的《住房保障资格证》,原《住房保障资格证》作废。
根据政策规定,我市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实行一年一审的年度复核制度,由各级住房保障和民政部门每年定期对保障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住房、收入等情况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确定延续、调整或终止住房保障。因此,对每个住房保障家庭而言,都要在规定的复核时间主动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报年度复核,这个复核时间已在《住房保障资格证》上作了明确标注,具体位置在《住房保障资格证》的家庭成员之下有两栏,上一栏是资格有效期,下一栏是复核时间。首批通过复核的910户家庭为2014年9月份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年度复核的家庭,这部分家庭的复核时间为2015年4月1日———4月30日。2014年10月份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复核时间为5月1日—5月31日,各批次以此类推。年度复核流程与原先的申请流程基本一致,在复核时间由主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申报相关材料,由民政部门进行收入认定和街道、区、市三级住房保障审核,认定是否符合条件。通过年度复核的,持身份证和原《住房保障资格证》,到街道办事处换领新的《住房保障资格证》。
记者了解到,我市目前住房保障的主要方式是发放租赁补贴,而年度复核结果则是保障对象能否继续享受租赁补贴的直接依据,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第一,按期复核并经认定仍然符合条件的家庭,按规定延续住房保障资格1年,根据复核后的情况相应维持或调整其租赁补贴标准。第二,对超期复核的家庭,《住房保障资格证》有效期满后自行失效,按规定从次月起停发租赁补贴。如要继续享受保障,超期复核家庭必须在完成年度复核审批认定之后,再重新申请办理租赁补贴。第三,对经复核已不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取消住房保障资格,从次月起停发租赁补贴。今后,该家庭如果再次符合条件,须重新办理住房保障备案登记以及住房保障资格认定手续。有关负责人提醒已经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一定要留意《住房保障资格证》上的复核时间,按规定时间主动申报办理复核,否则过期后将会自动停止租赁补贴待遇。
中心区拟增456户住房保障家庭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根据《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市中心区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街道办事处初审、区级审核、市级审批等程序,今日起对2015年8月份经认定具有住房保障资格的456户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征询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15年8月26日—9月1日(7天),公示地点: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烟台市住房保障网(http://www.ytjs.gov.cn),芝罘、莱山两区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和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示栏。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家庭,公示期满后可以到街道办事处领取《住房保障资格证》。据了解,我市自2014年4月份推行“三房合一、租补分离”住房保障新政策以来,加上本月新增的456户住房保障家庭,市中心区已累计为13批10820户家庭办理了住房保障资格,有7820户家庭享受到了租赁补贴的住房保障待遇。王肆 王连萍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张其天
根据滨海路大货车运行特点,交警四大队组织警力将凌晨1:00—4:00的时间段,作为滨海路大货车违规通行管控的重点,专门成立机动夜查小组,采取定点检查和全路段警车流动巡查。下一步,交警部门将不定期、不定时组织针对滨海路大货车违规通行的专项整治,最大限度消...[详细]
1月8日上午,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在全区统一开展了“110宣传日”现场集中宣传活动。福山公安分局政委王长君、副局长马红军亲自深入主宣传会场,与民警一起参加宣传咨询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咨询。[详细]
今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2018年烟台市十大教育新闻正式对外公布。2018年,烟台教育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补短板、提质量,优结构、强保障,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向着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加快迈进。[详细]
新年伊始,一个利好消息给长岛带来了发展的新机遇。 1月7日上午,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工委、管委挂牌仪式在长岛举行。此举标志着长岛的保护发展将正式按照综试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推进。 长岛的生态建设布局从去年就开始构建。2018年6月19日,...[详细]
1月8日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烟台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记者从会上获悉,《烟台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是烟台第一部消防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共28条,将于2019年2月1日施行。 [详细]
1月7日上午11时,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工委、管委挂牌仪式在长岛举行。烟台市有关领导,区工委、管委领导,县人大、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法检”两长,县委各部委、县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开发管理处)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仪式。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