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钟建
责任编辑:张其天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蔡云飞 通讯员 位清红 烟台报道
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家庭教育立法,重在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近日,招远市实验幼儿园结合“家园共育”工作的开展,引领全体教师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了深度学习与解读。
骨干引领 教师先行
为促进新教师班长家园共育工作专业化,提高其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招远市实验幼儿园充分利用暑假休息时间,邀请骨干教师张红霞对新教师班长进行了专题培训活动。
培训中,张红霞就班长的概念、新教师班长职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家园共育策略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讲解。尤其是关于“沟通”,张红霞结合自身经验,以具体实例进行剖析,为老师们示范讲解了如何使沟通更有效、更专业。随后,老师们结合分享展开研讨,提出困惑,张红霞耐心解答并给出建设性意见与方法。
工作之余,教师们主动自学《家庭教育促进法》,认真记录学习笔记,挖掘重点内容,结合家园共育工作内容,从理念上清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从法律层面明晰工作职责。
高屋建瓴 深度探究
活动中,教研主任闫绍莉带领教师共同研读《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条文内容,对其立法宗旨、基本原则、责任要求、幼儿园责任等进行了深度解读,并表示家庭教育工作将纳入幼儿园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中,倡导老师们努力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切实做好家园共育工作。
保教主任曹艳华也就家园工作提出四个要求:真诚、平等、专业、亲近。老师们要专业引领家长共同做好孩子们的教育工作。
小组教研 明确方向
培训结束,各小组积极组织研讨活动,纷纷畅谈自己的心得感悟。
一线教师潘泽虹说:“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要多倾听家长的声音,为家长答疑解惑,家园进行良好的沟通、互动,共同促进,共同发展,为孩子们的发展提供最大的支持。”
张红霞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指出了教师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的特殊性和责任性。一线教师是家庭教育指导的“最有利且最有力”的力量,应当引领家长树立良好的家庭教育观和正确的儿童观。因此,必须行走在家长的前面,不断学习,提升专业度。
“作为教师的我们要以此活动为起点,持续深入做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实施工作,不断坚守育人初心,培育新时代的好孩子!”王春蕾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能够促使父母尽责,共同为孩子的成长撑起一片美好的蓝天。
刘霞总结了家庭教育的六大“心法”:
1.加强亲子陪伴,树立自信心。
2.父母双方共同参与,教育观念一致。
3.寓教于生活,抓住契机。
4.言传身教,潜移默化。
5.严慈相济,共同成长。
6.尊重差异,静待花开。
教育不是孩子的功课,而是父母的修行,教育也不光是老师的舞台,而是家园共进的过程。《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家庭教育从 “家事”上升为 “国事”,新时代父母进入“依法带娃”时代。招远市实验幼儿园倡导教师们继续致力于家园共育工作,努力探索,不断提升,积极建立新型的家园共育关系,从而促进每个孩子的健康全面发展,共筑孩子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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