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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周密 通讯员 旅宣 烟台报道
全市文旅行业经营单位:
今年是烟台冲刺万亿之城和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关键之年,也是文旅消费提振、市场加速回暖的冲刺之年。值此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向全市文旅行业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向市民游客宣传、制卖、销售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筑牢安全底线,营造安心消费环境。
二、诚信为本,公平竞争。恪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坚决不搞虚假宣传。抵制不正当竞争,严禁随意涨价和恶性削价,抵制强买、强卖、拉客、宰客、骗客行为,切实维护市民和游客合法权益。
三、热情待客,优质服务。积极宣传烟台文旅资源,做好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对待市民和游客热情、礼貌、文明,讲好烟台故事,展现烟台风貌,增强尽职尽责的服务意识,提高规范周到的服务技能,坚决不做有损烟台城市形象和有损烟台人形象的事,让游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四、强化自律,接受监督。强化行业自律,主动对外公布服务投诉电话,自觉接受市民、游客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市民游客投诉,配合各级文化旅游部门做好文化旅游市场的日常管理和执法检查。
春来潮涌千帆竞,踔厉奋发正当时。弘扬诚信精神,文明守法经营,是每一个烟台文旅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凝心聚力,携手并肩,共同打造品质诚信的文旅消费环境,争当全市消费提振“排头兵”,为烟台冲刺万亿之城和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文旅新力量!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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