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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两年多未见房产证 开发商补齐证明一个月可办完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3-11-22 10:24:00

  大众网—齐鲁民声烟台11月22日讯 (记者 钟建) 11月20日,有网友在由山东省政府纠风办和大众网联合主办的“齐鲁民声”栏目反映,自己入住的招远春色东城2011年6月交房,合同上显示交付使用后360日内办理房产证,但开发商迟迟未办理,导致自己无法迁户口落户。大众网—齐鲁民声记者从招远住建部门了解到,该小区此前因为供暖问题未通过竣工综合验收,所以无法办理房产证。现在这个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开发商可以办证了,大约30日内就能完成。

  贾先生告诉大众网—齐鲁民声记者,自己是2010年9月份购买了华鹏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招远市的春色东城住房一套,并于2011年6月份交房后入住。记者从贾先生提供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中看到,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是在2011年6月30日前交付,并且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

  “因为合同里写的很清楚,所以我一开始没有担心房产证的问题,但过去两年多了,开发商还是迟迟不给办理。现在急等着迁户口落户,但没有房产证就无法落。”贾先生说,他和小区其他业主多次找开发商,但每次都是推三阻四的,也不说什么原因,就说正在办。无奈之下,业主们又找到当地住建局了解情况,“住建局说开发商从没来申请过产权。”这让贾先生他们感到一头雾水。

  针对贾先生反映的情况,大众网—齐鲁民声记者11月22日拨打了华鹏置业有限公司一名陈姓经理的电话,但却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联系到招远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和交易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开发春色东城的华鹏置业有限公司具备相关开发资质,并且也取得了预售许可证。“但具体该公司开发的项目到了哪一步了,我们也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开发商并没有来申请产权,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工作人员建议记者到住建局开发办了解具体情况。

  招远市住建局开发办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大众网—齐鲁民声记者,由于此前开发商和供热公司没有达成协议,因此该小区的供热没有达到,因此不能给其开具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所以也没办法办理房产证。“不过现在开发商已经找过我们,说小区供暖问题近日已经解决,等我们出具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明后,他们就准备办理房产证。”该工作人员表示,整个办理流程大约在30日之内能够完成,而且开发办将会加快办理速度。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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