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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2017首批市级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开始申报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7-07-05 08:15:00   作者:

  大众网烟台7月5日讯 (通讯员 刘作建 记者 邢晨)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全域旅游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16〕22号)等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中小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核心素养,积极推进研学旅行工作,烟台市教育局与烟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决定联合开展首批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报范围

  全市各类旅游景点;特色乡村旅游区;特色海洋旅游区;工业旅游区;航天国防教育;科普教育基地;中小学特色学校(含综合实践学校)、驻烟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符合条件的“社会大课堂”场馆优先考虑。

  申报主要条件

  研学旅行基地要根据学生核心素养的基本要求,设计团队协作、动手实践、传统文化、民俗展示、爱国主义教育等多种课程模块。

  设置专门的研学旅行服务机构和人员,正式对社会公众开放一年以上,接待规模不少于300人。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巡查人员和安全消防设施,为学员购买公共责任险等。

  建立学员研学评价制度,为研学组织单位形成图文并茂的研学旅行工作报告,每年提交年度研学旅行接待、课程研发、活动经验成果等考核材料。

  按照公益化原则,售票的基地(场馆)要执行相对低廉的研学旅行收费标准,优惠价格原则上要低于旅游团队价格和学生票价的价格。

  申报材料提报

  申报单位资质材料。

  填报《烟台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申报书》。

  申报单位研学旅行团队配备情况及计划措施。

  提交研学旅行教材(或手册)。

  申报程序

  自愿申报。申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及旅游主管部门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驻烟高校、科研院所直接向市主管部门申报。申报单位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7月10日。

  县市区推荐。各县市区教育和旅游主管部门联合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排序,形成一致意见后向烟台市教育局和烟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推荐,每县市区推荐基地数量不超过5个。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7月15日。

  评审考核。烟台市教育局和烟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组成考核小组,对照申报条件或要求对申报单位进行材料评审和现场考核。

  结果公布

  首批市级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遴选结果,将于2017年7月下旬在烟台市教育局和烟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网站上向社会公告,并通过媒体发布。

  对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进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定期开展专项评估。

  附:2017首批市级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申报咨询电话

  芝罘区教育体育局6213515、6220568

  福山区教育体育局2136179

  莱山区教育体育局6892517

  牟平区教育体育局18615963612

  开发区教育体育局6940597

  高新区教育办公室6922272

  昆嵛山保护区社会事务局4693615

  海阳市教育体育局3227257

  莱阳市教育体育局7269959

  霞市教育体育局5213933

  蓬莱市教育体育局5642737

  长岛县教育体育局3211712

  龙口市教育体育局8955505

  招远市教育体育局8246361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2220900

  烟台市教育局实践教育处2101827,2101828

  芝罘区旅游局6622927

  莱山区旅游局6891607

  开发区旅游局6396718

  福山区旅游局6356875

  牟平区旅游局4795071

  高新区旅游局6922075

  昆嵛山保护区旅游局4693272

  蓬莱市旅游局5602175

  海阳市旅游局3228308

  莱阳市旅游局7211941

  莱州市旅游局2222721

  招远市旅游局8239812

  龙口市旅游局8500910

  栖霞市旅游局5212368

  长岛县旅游局3212907

  烟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规划科6674759。

初审编辑:胡昌辉
责任编辑:石语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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