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3.15” 烟台开发区多举措提升药品质量安全

2022-03-12 09:22:0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刘慧慧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慧慧 通讯员董冬 烟台报道

  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提升药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连日来,烟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多种举措,促进药品质量规范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据悉,该局结合“3.15放心消费全域创建”活动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3月9日,该局举行“放心消费升级示范单位”授牌仪式,授予烟台开发区33家药品零售连锁门店“放心消费升级示范单位”牌匾。同时,充分发挥示范药店带动引领作用,深化药品零售综合治理,巩固药品零售领域专项整治成果,有力促进药品零售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双提升”。会上,5家药品经营领域行业代表现场作出了药品经营规范提升交流发言。

  此外,评定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单位。烟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根据公开、择优的原则,评选出全区78家热心公益事业、社会信誉良好、药品质量管理符合GSP、依据《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级别评定为A级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作为“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单位”,并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指导定点回收单位做好统筹安排,合理布局,设置专区,方便群众将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放置在定点回收单位,防止药品处理不当危害群众健康,有效遏制药品非法收购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用药合法权益。

  烟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依托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一本查”等信息化平台,加强机关处室与基层所联动,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优势,加大对兴奋剂、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疫情防护用医疗器械、儿童用化妆品等重点品种和农村大集、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区域的检查力度,以“购销合法性、储运合规性”为检查重点,着重解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领域群众反映集中、投诉举报较多的难点、堵点问题。截至目前,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单位320家、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整改问题21项。同时,督促500余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其经营行为,压实药品经营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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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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