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起绿色盾牌 保护一方环境
蓬莱市打响环境整治“四大战役”
为使蓬莱的“天更蓝、水更清、居更美”,“让人民喝上干净水,呼吸清洁空气,吃上放心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日前,我市打响了环境整治的“四大战役”:
巩固2004年环保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扩大清理整顿范围,集中治理污水、废气和其他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重点解决群众投诉反映强烈,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饮用水源污染、烟尘污染、居民区噪声污染问题,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不正常运行问题、医疗垃圾、废气危险化学品污染和乡镇“十五小”企业污染、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专项行动从2005年3月一直持续到11月底。
开展“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
根据有关规定,自2004年4月15日起,卫生部门不再办理放射源许可证,公安部门不再办理放射源登记证,由环保部门负责办理有关放射源安全许可证件,并及时通报同级公安、卫生部门。此次由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的“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将对放射源的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处置的单位进行申报登记,核查、办理放射源安全许可证件,组织对涉源单位放射源安全状况现场检查,对废弃放射源进行强制收贮。
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清查
“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法律制度。此次将对以往审批的建设项目及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但已建成并投产(或投入试运营)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清查,对未经“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或使用,或建成后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依法严肃处理;对2000年以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复核,对未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已经投产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在建的立即停建,限期补办手续,通报批评,经审批后方能复产。
开展城区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市环保局会同公安、卫生、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就加强城区空气质量监控,减轻空气污染,综合治理机动车尾气、工业废气和饮食服务业污水油烟等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制订了具体的工作方案。综合整治工作将重点治理与落实长效管理相结合,通过组织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市区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继续加大对工业废气的监管力度,建立环境监管“四查”制度,即基层有巡查,上下有联查,难题有督查,重点有抽查。公安、交通等部门将配合做好机动车辆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协助相关单位落实有关密闭化运输的规定;加强对饮食服务业污水、油烟、生活和社会噪声的管理力度。同时,将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在市区逐步淘汰燃煤锅炉,实行集中供热;抓好烟尘控制区、噪声控制区的建设和管理,巩固前期烟尘治理成果;完善排污许可证管理,对污染物进行总量控制;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工业污染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使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加强环境监测能力,随时掌握市区环境质量动态。通过加强对二氧化硫、烟尘、二氧化氮等空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控制城市交通污染和城市扬尘,确保全年城市空气质量良好,给市民一片洁净的天空。
这四大“战役”现已全面展开。特点是:持续时间长,投入力量强,处理力度大,市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届时,还将采取挂牌督办等方式重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并对查处的环境违法大案要案进行公开曝光。
蓬莱市环保局 张一鸣
200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