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比,还得上得了“台面”
来源:音乐周报 编辑:徐丽梅 2015-03-01 10:47:00
一直以来,国内高校音乐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为人所诟病,评审黑幕、论文垃圾、学术泡沫……尤其是不分专业、不论实际教学能力,统统以发表论文数量作为考核重要依据的制度,催生了抄袭论文、花钱买论文等学术腐败现象的发生。
最近,湖北省开创全国先例,在高校职称评审中抛弃“唯论文论”,实行分级评审制。这或许能够给音乐专业的大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带来一些启迪。
教学、科研分开评审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去年底,湖北省首次在省内高校推行职称分类评审,构建多元化复合型评价体系,把教师分为教学为主、科研为主、教学科研并重、社会服务与推广四种类型,新评审标准对教师的评价不再“唯论文论”,潜心教学、科研推广做得好的,也同样可以评上教授。例如,湖北大学的赵柏树老师连续10个学期教学质量考核优秀,连续多年被评为学校“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去年底,借新制度的“东风”,赵老师终于从17年的副教授顺利通过评审升级为教授。
湖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新的分类评审制度,对以教学为主的教师,重点考察其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成绩,其目的就是要“注重教学实绩,引导一线教师强化教学”,评审新规定按照教师实际从事的业务类型将标准细化,有助于让更多老师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
音乐教师不能只比笔杆子
据了解,目前,国内高校教师分为教学科研岗位教师、专任教学岗位教师和专任科研岗位教师。但在教师聘任上,每类岗位的考核标准并无明显差异,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专著、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以上奖励等都是其主要考核指标。这其中,音乐专业教师和所有的大学教师、科研人员一样,被纳入了全国统一的职称评价体系当中。作为评价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指标,无论实际教学水平或演奏、演唱水平有多高,只要没有“高水平”的论文,也难评上副教授、教授类的高职称。
“发表论文、论著”让那些从小就开始接受音乐技巧训练和音乐实践,在音乐表演方面成就斐然,但文字表达能力有欠缺的中青年教师疲于应对。“职称在国内大学中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位和利益,很难忽视,年轻音乐教师们在承载繁重的教学和演出任务的同时,只能挤时间去写论文、投稿,实在令人焦头烂额。”人民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教师李然认为,这种不合理的评审制度导致不少教师们去寻找“捷径”,即抄袭论文或者花钱买通有关学术杂志期刊的工作人员,在国家核心期刊或省部级期刊发表论文。因此,无视音乐艺术的基本规律和音乐专业特点的职称考核规则,不仅无法对大学音乐教师的实际才能与价值做出公正、合理的评价,反而催生了学术腐败。
湖北省高校实行的分类评审规则,对于构建公正、合理的大学音乐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教师王珏认为,“对音乐教师们也应按照其实际从事的业务类型分类考核:目前,大学音乐教师基本从事两类专业工作——一类是偏重音乐理论研究的专业,如音乐学,对这类专业的教师以论文质量与实际教学质量作为考核标准比较合适;教师人数最多的以音乐表演、实践为主的专业,如各种器乐、声乐、作曲、指挥专业,应以教师的实际创作、演奏与演唱水平和教学能力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比如,对表演专业的教师可以其演唱水准或演奏作品的水准以及平时的教学质量反馈进行综合评审,作曲专业的教师以其教学质量与创作的音乐作品质量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依据。”
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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