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乐团的“民族”在哪?
来源:文艺报 编辑:唐朴林 2015-01-04 15:02:00
中国音乐是由56个民族共同撰写的一部浩瀚的史书。所以“忽视和轻视民族音乐传统、放慢脚步来发展民族音乐,是要犯大错误的”。(周巍峙语)
“民族乐团”一开始就是“彭修文仿照欧洲交响乐队创建大型民族管弦乐队”,(李西安语)“完全模仿西洋管弦乐团的组织方式而产生的”,(郭永秀语)和“大乐队只是一种横向移植,是照搬西方乐队的结果”。(林谷芳语)对这种乐队见仁见智,有的说“伟大极了”而为“翘楚”,有的则先恭后挞。甘霖说:“这种模仿是不成功的”。何以有差异,理念所然!
一、称谓。“民族乐团”名不符实。现行民族乐团百分之百都是由汉族乐器组成,准确的称谓应该是“汉族民族乐团”。前有云南音乐家吴学源、梅佳者均呼吁“组建云南少数民族乐团”,如建成其名者何?前曾组建的“亚洲乐团”,如果不包括日本、韩国等国的民族乐器,仅中国(汉族)一家的乐器,还能称“亚洲乐团”吗?
二、体制。“民族乐团”是按照西洋乐队“四声部”的结构原则而组建。中国传统器乐不存在把西方“四声部”搬到“民族乐团”中。无奈,只好依照西方乐器而改革中国乐器生拼硬凑成了“四声部”。香港曾叶发说:“香港中乐团其体制及结构特色基本上参照西方管弦乐队模式,西方的音乐实践及结构特色……音乐语言、音乐美学方面则尝试参照西方的写作方法。”我发表在《中国音乐》一文列举了各地“民族乐团”的编制情况,由64人到88人不等,不少是以洋为标而改革的汉族乐器,少数民族乐器未收一件。甚至连乐队座位排列都是仿照波士顿交响乐团的编制和座位形式。
三、律制。音律是构成音乐的要素之一。中国是使用乐律最早的国家。黄帝既有命伶伦作律。出土于9000年前的贾湖遗址六、七匀孔的骨龠,黄翔鹏认为“不少是六声音阶,也可能是七声齐备、古老的下徵音阶”,确立了“我国民族音乐的律制特点”。还应该提到的是在我国普遍存在的“中立音”现象,然而现在的“民族乐团”都依附于西方的十二平均律,有哪个“民族乐团”和作品采用过“中立音”?
四、作品。“模仿”不是创作或称“作品”尚可。中国专业多声部写作出现较晚。多声部民族器乐初始大多是乐器演奏者自编自演,“仅限于简单地运用欧美古典作曲法”。(李西安文)音乐学院毕业生涉足民族器乐不断扩大,使民族器乐曲逐步大型化、复杂化。但由于受教于西方音乐“四大件”,难予摆脱西方音乐的巢臼,所以,其作品“乐器是中国的,而思维是贝多芬的”。(李西安文)曾叶发也说“中国传统色彩较淡薄,其采用的多是如柴科夫斯基、拉赫玛尼诺夫式的纯粹西洋浪漫派手法”,反映了中国作曲家,“不能(或缺少)自觉地从那培养其专业技能的神圣西方大欧洲中心主义殿堂的精神桎梏中‘跳’出来,这是一个悲剧”。(金湘语)
纵观以上:乐器是按西方人的音响观而改造的,“律制”是西方音乐的“十二平均律”,乐团是按西方交响乐团的模式组建,音乐思维是西方音乐(贝多芬)式的,作品大多采用“欧美古典作曲法”,除了乐器的形式和(部分)曲调是中国的,“我,——中华音乐还有几何?”
理念偏颇,路途则渺茫。“中国人将成为‘飘忽不定’失却自身文明的一群人”,(斯宾格勒语)一些人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到今天一直在喊中国乐器“尖、噪、偏”,这仍然是用西方人的音响观来考辩中国乐器。生存环境的不同,美学观和音响观的不同以及表演场合、服务对象的不同,形成中西乐器(音乐)发展方向均不同。所以那种“盲目地以西方的趣味、喜好来要求中国音乐,贬低文化艺术价值是相当不伦不类的”。(沈星扬语)
“中国人跟在西方人后面亦步亦趋地爬了百年,爬到了21世纪的今天是不是该站立起来,看看是否有别的道适合自己。”(刘小平语)答案是肯定的,走自己的路首要的是消除欧洲文化中心论,排解“民族虚无主义”。
大力弘扬中华人的“五自”精神:
一、自主。要“扮演自主独立的角色、自主于西方、自主自我的传统习俗,不屈于任何冲击”。(周文中语)
二、自立。中国并不是一个没有音乐的国家,需要向别人一招一式地学习,汪立三说:“有理想的中国作曲家从来都是把发扬民族音乐以自立于世界文化作为自己的任务”。
三、自尊。中华人自古就把自尊看得很高。但在西方音乐强势威逼下,不少人却打起“白旗”依附于西方。
四、自信。作为世界音乐文化体系之一,中华音乐实在不该妄自菲薄。王光祈在1924年说:“数千年来学者辈出,讲求乐理,不遗余力。乐理一项,犹可列世界作者之林而无愧色。只惜现代中国人事事反常,将祖宗遗业认为一钱不值。”
五、自强。巍巍中华,泱泱大国,“向疾强梁,物彻疏明,学道不勌”。(庄子语)造就了千年不坠之义理,维系着中华一脉骨血,当是上不可夺,下不可戏,人不可辱和已不可移。金湘说:“西方人看不起我们这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中国人自己看不起自己。”
中华秉承先贤的“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的遗训:君子自强——中华乐团强——中华音乐更强,此乃大道也!
新型“民族乐团”走过了半个世纪,是百花园中的一枝花,不可“大一统”而同质化。李西安说:“民族管弦乐队不正视自己面临的危机,另寻新的途径加以改造,也同样存在着被否定的危险。”为改变这种状况,不少人在探索着:胡登跳的“丝弦五重奏”,中央音乐学院一些年轻人创作了“以非常编制、非常写法、非常演奏和非常规审美情趣”的作品,中国音乐学院的“华夏室内乐团”等虽然良莠不齐,但都是为了“民乐”的发展。但“即使只是立足于发展新文化,也不能愚蠢到丢弃了本源”。(黄翔鹏语)
观念的转变是根本的转变,需要把“母”音乐文化摆在“主流”的位置。笔者曾发一文《前进一步 中华乐队》,简述如下:我们需向音乐文化的自主性前进一步,向华人的“音乐观”前进一步,向中华乐器“多元化”前进一步,向(全)民族音乐(乐器)前进一步,向中华乐器的特质前进一步。中华(乐队)是我们民族文化、生活的一部分,是我们生命的根基,失掉它就等于失掉了我们的根基。所以,中华乐队只能加强其民族属性,发展其独立品格,秉承先贤精哲理念,确立其价值取向;拓宽其乐器组合,弘扬其优良特质,遵循国人艺术趣味,服务于中华民众。这或许是中华(民族)乐团摆脱“危机”的策略之一。
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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