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笙艺术全国演奏大赛章程
来源:国音网 编辑:乐音 2016-07-31 15:41:00
3.报名方式:
(1)书面报名:
参赛者应完整清晰填写本章程所附报名表,再将表格寄送至比赛组委会。表格可复印或国音网(www.chinaminyue.com)下载
(2)电话报名:
毛老师 梁老师 电话:010—84718099 18610299076
(3)网上报名:
QQ:157646331
微信公众号:国音艺术
4.参赛者需递交以下材料:
(1)填写选手登记表;(登记表在www.chinaminyue.com网站下载,填写表格以电子形式发送到chinaminyue@qq.com邮箱)
(2)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照片背面需注明参赛者姓名、参赛项目、手机;
(3)参赛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4)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 8月8 日之前(特殊情况除外)
(5)选手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南湖西园109楼2103室
邮编:100102
联系人:毛老师 梁老师
电话:010-84718099 手机:18610299076
电子邮箱:chinaminyue@qq.com
注:(a)参加比赛的报名材料务必于2016年8 月 8日前邮寄或通过电邮到达比赛组委会,以组委会收到材料的邮戳日期为准。组委会在收到报名材料及报名费缴纳凭据后,将通过网站、电子邮件或信件给予参赛者报名成功确认通知。
(b)报名材料一旦递交,表示申请人决定参加比赛并接受本次比赛的所有规则。已收到确认信而不参加比赛者,报名费不予退还。因报名者申请资料不真实、不齐全或其他个人原因未能获得参赛资格者,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不予退还。以上报名材料为初赛审查统一标准。
5.费用说明
(1)报名费用:
a.国内选手参加一个比赛项目报名费为1000元;兼报多项的参赛选手,参加的第二项比赛报名费为500元,参加第三项比赛报名费为300元,参加第四项及以上的项目比赛报名费均为200元。
b.海外选手参加一个比赛项目报名费为600元;兼报多项的海外参赛选手,与国内参赛选手兼报费用相同。
(2)参赛选手需自理比赛期间的交通、饮食、住宿费用。(组委会将会推荐比赛地点附近便捷酒店,详情另行通知)。
(3)艺术节期间举办的所有活动对所有嘉宾全部免费观摩,但不得私自拍照、录像、大声喧哗等,吃住行费用自理。
6.缴费方式:
1、对公账户
户名:北京天博和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账号:91200154800044994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北京电子城支行
2、工商银行(个人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望京支行
账号:6222020200081717148
户名:白小琪
3、支付宝
用户名:157646331@qq.com (北京天博和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汇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参赛者姓名)中国好笙音-2016笙艺术全国演奏大赛报名费+参赛项目”。
7.参赛规定及比赛程序
(1)选手比赛必须背谱演奏;(组合组除外)
(2)比赛分为复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初赛以选手报名材料为审查标准,所有选手报名材料准确合格的为初赛自然通过。)
(3)评委可根据选手曲目等因素叫停选手演奏,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专业组:
A.复赛阶段:自选曲目两首,不带伴奏。按复赛得分,分数在优秀成绩以上的选手进入决赛。
B.决赛阶段:自选曲目两首,其中一首不能与初赛相同,可以自带伴奏人员,不超过3人。(组合组除外)。
业余组:
A.复赛阶段:自选曲目一首,不带伴奏。按复赛得分,分数在优秀成绩以上的选手进入决赛。
B.决赛阶段:自选曲目一首,不能与初赛相同,可以自带伴奏人员,不超过3人。(组合组除外)。
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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