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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山之恋”原创歌曲征集启事

来源:中国音协网   编辑:乐音   2016-07-09 11:31:00   作者:乐音

  金华山历史悠久,自古就是文人墨客驻足泼墨之地。为讴歌金华山文明,弘扬金华山文化,促进金华山文化的传播和弘扬。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金华市旅游局、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金华市社科联、金华市文联、金华山旅游管委会、将联合举办“金华山之恋”原创歌曲征集大奖赛,从即日起面向全国征集原创歌曲。以征歌活动为平台,以歌曲创作为媒介,充分展现金华山人文历史和秀美风光,力争从中遴选一批群众喜爱的金华山宣传歌曲,让世界了解金华山、让金华山走向更广阔的世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歌主题:金华山之恋

  二、歌曲内容:

  1、反映金华山的人文精神、风景名胜、风土人情及文化积淀,对金华山地域文化有着深刻的体验与独特的表达。

  2、歌颂,歌颂金华山人民在建设“幸福金华”伟大实践中所体现出来的豪情壮志与辉煌成就,三个文明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果,充分反映金华山人昂扬自信、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3、激发人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之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作品形式:独唱、重唱、小组唱、合唱等

  四、作品要求:

  1、歌曲力求歌词生动,旋律优美,易于传唱,做到“好听、好唱、好学、好记”。

  2、每位词曲作者作品限定为3首(含3首),歌曲须有录音小样,每首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

  3、词、曲作品须提交歌谱1式8份,歌谱以简谱形式提供(统一用A4纸打印),要求谱写清晰,1份署名7份隐去作者姓名。

  4、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新作,不包括改编曲和曾经在其它全国性比赛中获奖的作品。

  五、征歌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1月20日止(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六、评选方法:本次大奖赛的参赛作品必须制作音乐小样,再由著名词曲作家进行公平公正的评选。整个评选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进行。终评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经大奖赛组委会重新录音制作后,上传到全国各大音乐网站,并在相关主流媒体播放,设置短讯投票平台,在广泛征求听众意见的基础上产生金、银、铜奖等奖项。

  七、奖项设置:一等奖1首,奖金60000元;二等奖2首,奖金各15000元;三等奖3首,奖金各10000元;优秀奖4首,奖金各8000元。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自负、获奖歌曲还将颁发奖杯和证书。

  八、征歌须知:

  1、参评作品不得有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作品提供者承担。

  2、作品一经入选,主办方拥有组织获奖作品的出版、录制、举办音乐会等非商业性质的使用权,金华市人民政府拥有永久播放权和播映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3、评委会: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内资深专家、教授组成。

  4、所有参评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5、本启事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九、征歌方式:

  1、邮寄方式:寄至浙江金华市中山路35号金华市文化馆《金华山之恋》原创歌曲征集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李改芳 倪丽 联系电话:0579- 82371670、0579- 82378781、13095879151、13957994351

  2、网邮方式:征集歌曲电子文本发:QQ:电子邮箱:399094351@qq.com

  3、传真方式:0579 --82371670

  4、参赛作品尾页应附词曲作者个人简历及详细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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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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