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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全国中小学生管乐独奏展演章程

来源:管乐网   编辑:乐音   2016-06-19 11:17:00   作者:乐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学校艺术教育的指示精神,打造中小学生学习交流管乐艺术的平台,鼓励提升他们学习管乐艺术的积极性。促进其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培养高尚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质。推动全国管乐艺术的不断发展,发现和储备优秀的管乐人才。决定举办中国音乐小金钟-第五届全国中小学生管乐独奏展演。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本次展演由中国音乐家协会、青岛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由中国音协管乐学会和青岛市教育局等单位承办。

  第三条 设立展演组委会,下设展演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展演期间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 邀请国内管乐专家,对展演进行点评。

  第三章 展演时间及组别设置

  第五条 中国音乐小金钟-全国中小学生管乐独奏展演定于2016年7月26日至30日在山东省青岛市举行。

  第六条 本次展演分为三个组别:

  高中组:2016年7月1日以前高中(含中专、职校生)在校注册生;初中组:2016年7月1日以前初中在校注册生;小学组:2016年7月1日以前小学在校注册生。

  说明: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的附中专业学生不参加本次展演。

  第四章 展演声部

  第七条 参加展演声部为:长笛、双簧管、单簧管/低音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圆号、小号、长号、次中音号/上低音号、大号,打击乐(键盘与小鼓2种乐器任选其一或都参加均可)共11个声部。

  第五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八条 凡中国境内,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具有良好演奏基础和艺术素养的中小学生管乐演奏者均可报名参加。

  第九条 报名分两种方式:1、上海市、浙江省、河南省、山东省、广东省选手向所在省市管乐协(学)会报名(详见各协、学会通知)。2、其他省市直接向中国音协管乐学会报名。3、展演选手自行从中国管乐学会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并经参赛学生就读学校盖章确认学籍后,与两张一寸免冠照片一同邮寄到所在省市管乐协(学)会或中国管乐学会秘书处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6月30日止(以邮戳为准)。

  展演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十号名邸A2座1403号,中国音协管乐学会秘书处。(快递只能接收顺丰或邮政EMS)

  邮编:100089 邮箱:casbexx@hotmail.com

  电话:010-88580028

  联系人:寇宇飞18600603278、钟元18600606716。

  第六章 展演安排及展演曲目

  第十条 报名结束后,组委会将在中国管乐学会网站公布报到时间、注意事项、展演具体安排。

  第十一条 展演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全体选手以各声部为单位,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进行展演。专家组将根据选手展演情况,每组别分别推荐出若干名优秀选手参加第二轮展演。

  第十二条 第二轮展演的参演对象为第一轮推荐出的优秀选手。展演按木管组,铜管、打击乐组进行。专家将根据每位选手展演情况,推荐若干名优秀选手参加闭幕式或专场音乐会演出。受场地所限第一轮为封闭展演,第二轮为开放展演,选手可进行观摩。

  第一轮展演曲目为自选,时间在3-5分钟之间。第二轮展演曲目为指定曲目(曲目见附件)。

  第十三条 所有展演均为无钢伴和无音响伴奏。

  第七章 荣誉

  第十四条 为鼓励广大选手积极参加展演,凡参加第一轮展演的选手将颁发展演证书;参加第二轮展演的选手將颁发第二轮展演荣誉证书;在第二轮展演中表现突出的选手将被推荐参加闭幕式演出或专场音乐会演出并颁发特别荣誉证书。

  第八章 经费

  第十五条 本届展演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费、专家费、观摩费、大师课费、场租费、组织管理费等均有组委会承担。选手往返青岛交通及在青岛期间的食宿行费用由选手自行承担。

  第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展演组委会。请展演选手按展演须知严格执行,组委会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对本章程作适当调整或修改。

  注:遵照中办、国办《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国文联、中国音协的文件精神,本届展演将不设金、银、铜奖的评比,而改为用其他形式对参演选手进行鼓励。届时除广大选手进行展演交流观摩外,仍将有国内外管乐专家大师进行授课、讲座、演出及专业团体演出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

  指定曲目购买:中华管乐网商城(http://shop.cnbrass.com)

  咨询QQ:3249350635,电话:010-8586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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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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