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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歌中华”第三届全国大型原创音乐暨合唱展演

来源:中国音协网   编辑:乐音   2015-04-30 16:33:00   作者:乐音

  为了选拔音乐佳作,推出音乐人才,展示群众原创音乐成果,推介优秀合唱团队,促进群众文化发展繁荣,我们决定在成功举办“放歌中华”第一、二届全国大型音乐展评的基础上,举办“放歌中华”第三届全国大型原创音乐暨合唱展演活动,活动面向全国征集原创优秀词曲作品,选拔优秀歌手、乐手,推介优秀合唱团队。有关事项如下:

  一、活动主题:祖国,时代,人民;创新,发展、繁荣。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东方文化艺术院 中国大众音乐协会

  协办单位:北京盛世风华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中华综艺网

  媒体支持:中国音协官网 《中国音乐报》《音乐周报》《歌曲》《词刊》杂志等

  三、参与对象:各地专业、业余词曲作家、作者,歌手、乐手,社会合唱团体等。

  四、活动内容:1、原创音乐及合唱作品展演;2、专家讲座;3、出版《“放歌中华”第三届全国大型原创音乐展演优秀作品集》及光盘。

  五、展演要求:

  1.词曲:主题鲜明,情感饱满;旋律优美,易于传唱,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及生活、艺术气息,题材、形式不限,要求原创和简谱;

  2.歌手:分美声、民族、通俗唱法和组合四种,曲目不限,以演唱新歌为佳;

  3.乐手:分西洋乐类(小提琴、大提琴、铜管、木管、打击乐、萨克斯等);民乐类(笛子、笙、唢呐、二胡、琵琶、古筝、扬琴、木琴等);键盘类(手风琴、钢琴、电子琴等),曲目不限。

  4.合唱:曲目不限,年龄不限,专业和业余不限;

  六、展演选手权利:

  按参展音乐种类和作品比例,推出一批优秀作品和优秀歌手、合唱团体,在此基础上评选出金、银、铜奖和优秀组织奖、指挥奖等奖项,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

  此外,词曲作者、歌手、乐手:①将获得正式出版的《“放歌中华”第三届全国大型原创音乐展演优秀作品集》及演唱(奏)光盘;②推荐成为主办单位会员;③向有关电视台、网站、文艺团体、演艺公司、音乐制作单位及著名作曲家、歌唱家推荐;④优秀照片及简介在“中华综艺网”专栏宣传介绍。

  分选区、指导教师:颁发最佳组织单位、最佳园丁荣誉证书和牌匾。

  七、参展须知:

  1.词、曲作品:限寄1-3首(篇),组歌、组词限一部,多寄无效。A4纸打印(无条件者曲谱可抄写)邮寄,也可发电子邮件;

  2.歌手:自选1首歌曲,刻录成演唱光盘,同时提交歌词曲谱;

  3.乐手:自选1首乐曲,刻录成演奏光盘,同时提交曲谱(简谱或五线谱);

  4.合唱:自选歌曲1-2首,刻录成演唱光盘,同时提交曲谱并附200字内本团简介;

  5.以上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授权,组委会有权采用并出版(播放)。

  6.以上作品(邮寄和网络提交)均务请标明姓名,附100字左右个人简历1份(单位的200字),注明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演唱、演奏光盘请挂号或快件邮寄,以免丢失。

  八、截稿时间:2015年7月底

  展演时间:2015年9月

  地 点:北京

  邮寄地址:(100025)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甲3号都会国际12F“展演”组委会

  联系电话:(010)52488900 52488918

  电子信箱:fgzhzp@126.com

  联 系 人:杜 宇 李梦坤

  欢迎各有关单位统一推荐、选送;欢迎有条件的地区组织团体参加。

                                        东方文化艺术院

                                       中国大众音乐协会

                                         2015年1月13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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