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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2山东省电子琴大赛通知

来源:山东省音乐家协会   编辑:乐音   2012-06-23 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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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四大企业音协:
    为纪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70周年,通过音乐的形式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素质培养,决定于2012年6月16日至17日,在济宁举办“2012山东省电子琴大赛”。
    本次大赛将认真总结往届的好经验、好做法,着眼于加强电子琴教学和演奏技术的规范和提高,使山东的电子琴艺术驰上发展的快车道。同时,为选拔参加第三届全国青少年电子琴优秀选手展演做准备。方案如下:
    一、 组织机构 :
    主 办:山东省音乐家协会
    承 办:山东省音乐家协会电子琴专业委员会
    组委会主任:张桂林   省文联副主席、省音协主席
    副主任:朱玉霞   山东省音协电子琴专业委员会会长
    办公室主任:贾虹荀   山东省音协主席团委员兼副秘书长
    二、参赛选手分组范围:
    按年龄分为六个组别,请选手按以下年龄要求选择参赛组别。
    儿童组:参赛选手为200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A组:参赛选手为200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不低于社会艺术考级1—4级水平的选手;
    B组:参赛选手为200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不低于社会艺术考级4—7级水平的选手;
    C组:参赛选手为199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不低于社会艺术考级7—10级水平的选手;
    青少年组:参赛选手为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不低于社会艺术考级8—10级水平的选手;
    重奏组:参赛选手为199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不低于社会艺术考级7—10级水平的选手。
    注:选手报名参赛组别时,低年龄组别的选手可向高年龄组别报,但高年龄组别的选手不可向低年龄组别报。
    三、比赛规则:
    1、参赛项目:独奏、重奏、合奏、齐奏。
    2、决赛:于6月16日—17日在济宁举行。
    四、曲目要求:
    1、各组参赛曲目均自选(不得选择练习曲参赛)。
    2、演奏曲目的时间规定在5分钟之内,演奏过长,评委有权叫停。
    五、奖项设置:
    1、独奏组,设20%的一等奖、30%的二等奖、50%的三等奖。获一、二等奖选手的教师将获“山东省优秀指导教师”证书。对青少年组,评委有权扩大一个金奖名额。
    2、重奏、合奏、齐奏组设一、二、三等奖,根据分数划定各奖项。
    六、报名、联系有关事项:
    1、报名需交材料:报名表1张,2寸免冠照片1张,户口本复印件1件。填写报名表格时,要详细标明姓名、性别、年龄、演奏参赛曲目、指导教师姓名、选手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
    2、报名方式:将照片随同报名表一并寄往山东省音乐家协会。
    参赛者也可直接到山东省音乐家协会领取报名表并填写。
    3、报名费:
    (1)各组别均交报名费200元。
    (2)重奏、合奏、齐奏4人以下交纳参赛费每人100元;5至9人每人交纳80元;10人以上每人交纳60元。
    七、比赛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2年5月20日——6月10日
    2、报名地点;山东省音乐家协会(济南市经六路117号)
    3、报到时间:2012年6月15日14:00—22:00。所有人员食、宿、交通自理。
    4、比赛地点:山东省济宁市中区招待所(古槐路、财神阁街11号)
    5、比赛时间:2012年6月16日—17 日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六路117号,山东省音乐家协会。
    邮编:250001
    联系电话:0531-86059022  0531-86051010

  

                                                       山东省音乐家协会
                                                   山东音协电子琴专业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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