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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孙忠涛 通讯员 吴洪洋 杜保江 朱国宁 烟台报道
7月30日上午,烟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挂烟台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牌子,以下简称“市救助中心”)与福山区人民检察院、烟台东方医院在市救助中心举行未成年人保护与检察干警心理支持合作签约仪式,携手打造“司法保障、社会救助、心理护航”未成年人保护三位一体协同机制。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喜强,市救助中心、福山区人民检察院、福山区民政局、烟台东方医院主要负责同志出席活动。
根据协议,三方将秉持“多学科合作,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原则,在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干警心理支持、法治教育与宣传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并建立联席会议、全流程信息保密、资源动态调配三大保障体系,确保合作落地,同时加强合作成果的宣传与推广,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和支持。福山区民政局作为本次合作的协调方,积极发挥属地管理部门职责,为辖区内需要社会救助的未成年人及时提供社会救助,建立“一人一档”跟踪帮扶台账。
韩喜强指出,三方合作发展方向正确,具备良好工作基础,具有很大合作潜力,推进困境未成年人心理关爱服务、综合救助保护工作更扎实、更精准、更有效,助力少年儿童向阳而生、茁壮成长!
近年来,烟台市以成功入选全国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为契机,已构建起市县乡村四级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实施孤困儿童分类保障、关爱保护“六大行动”,将心理健康关爱作为困境儿童服务重要内容,打造“暖心烟台?伴你童行”品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基础。下一步,要聚焦孤困儿童、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深化精准服务,建强基层阵地并强化儿童督导员、主任队伍建设,以签约为纽带凝聚“救检医”及社会各界合力,让保护更精准、服务更高效。
活动期间,与会人员参观了市救助中心党建业务融合文化长廊、救助管理区域中心站建设情况、未成年人保护接待区、活动区及康复训练区,观看了市救助中心工作汇报片;福山区人民检察院介绍了未成年人相关案件和“青樱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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