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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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李楠楠 通讯员 罗亚宗 烟台报道
近期,烟台市福山区委巡察组在对村(社区)巡察过程中,通过巡纪协同,发现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租金收取不及时等问题,并反馈给镇街,推动立行立改。
“本轮对村(社区)巡察,我们与纪委监委相关室组负责人沟通会商10余次,收集有关情况通报10余份,有效提升了巡察发现问题的‘靶向性’和‘精准性’。”福山区委巡察组组长介绍。
近年来,福山区委巡察机构把加强与纪委监委机关之间的贯通融合,作为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提升巡察监督质效的有力抓手,通过巡前信息互通共享、巡中强化沟通会商、巡后协同监督整改,构建全链条贯通机制,持续深化巡纪协同工作格局,实现“1+1>2”的协同叠加效果。
巡察前,区委巡察机构和区纪委监委相关室组召开巡前信息通报会,面对面沟通交流,了解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巡察整改、有关举报以及领导班子有关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对需要关注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进行会商研判,做到有的放矢、靶向突破,为精准“政治画像”提供重要参考。
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巡察期间,福山区委巡察机构实行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担任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模式,在政策咨询、问题研判、线索认定等方面强化协同作战,从制度层面强化不驻组副组长参谋助手和审核把关作用,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紧密衔接、深度融合。
巡察结束后,强化联动配合,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一方面,建立问题线索快速办理机制,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协调区纪委监委机关开通移交处置“绿色通道”,快速反应处置,优先办结销账,提升问题线索办理实效性。另一方面,构建巡察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将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给区纪委监委机关,及时跟进掌握整改进度,督促落实好日常监督责任,并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对被巡察党组织集中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三方联审”,逐项审核把关,持续传导压力,确保反馈问题按期交账、见底清零。
新一届区委以来,福山区委巡察机构通过巡纪协同共发现问题2200余个,问题线索25条,巡察威慑力穿透力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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