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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关怀堵歧路 为犯罪未成年人打造绿色通道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5-11-11 13:59:00   作者:

  牟平未检工作系列报道二:

  案中关怀堵歧路  为犯罪未成年人打造“绿色通道”

  大众网烟台11月10日讯(记者 孙毅 通讯员 孔志伟 徐洪坤 王文卿)“谢谢你,魏检察官,是您的关心和帮助让我重新走上正路。”因涉嫌故意伤害被附条件不起诉的小华(化名),前不久给牟平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魏秀颂发来了短信。

  去年8月,上初二的小华和几名同学参与一起聚众斗殴,将被害人打成轻伤。办案检察官发现,小华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难以对其形成有效监护,导致小华因缺乏管护而致滋事。且在这起案件中,小华的主观恶性不大,到案后有悔罪表现又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犯罪情节相对较轻。

  结合案情经过细致调查,牟平区检察院决定对小华附条件不起诉,并进行了检察宣告。案件双方当事人,办案人还有学校代表和人民监督员一起参加了宣告,围绕小华是否具有悔罪表现等进行讨论。

  宣告会上,小华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希望能获得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最终,牟平区检察院对小华附条件不起诉。

  “少捕慎诉,有利于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利大于弊。”牟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魏乃恩表示。

  今年以来,牟平区检察院畅通援助渠道,始终坚持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和人性化办理模式,严格落实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措施,坚决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及“少捕慎诉”的工作方针,最大限度降低涉罪未成年人的批捕率和起诉率。截至目前,牟平区检察院已对12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维护好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面对涉案的青少年,检察机关不能光就案办案,还要在办案过程中挽救和矫正涉罪未成年人。

  “很多涉罪未成年人都是无就业技能、无学历文凭、无工作经历的‘三无’人群,如果就案办案,不加以教育和关怀,在惯性的社会歧视下,他们中的一部分很可能再次走向犯罪。”牟平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魏秀颂说。

  为此,牟平区检察院引入符合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点和教育程度相适应的人性化工作和管理模式。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通过设立心理疏导、“六书两表一封信”、“听、解、换、写、化”五步工作法等措施, 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打通了一条“绿色通道”,实现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软着陆”。

  为更好帮扶涉罪未成年人,牟平区检察院专门设立“向日葵工作室”作为心理矫治场所,聘请心理专家结合涉罪未成年人的认知、情绪和行为表现等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教育矫正。设立亲情小信箱,将涉罪未成年人与其父母之间难以言表的心里话,用书面通信的方式进行传递,打开孩子同父母的心结和隔阂,使家庭关系不因犯罪而破裂,帮助他们尽快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小霖(化名)就是亲情小信箱的受益者。由于性格原因,小霖平时很少与父母沟通,渐渐地小霖与父母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剑拔弩张。而在小霖违法犯罪后,其家人一味地指责批评更是拉远了双方的距离。为化解双方的心结,办案检察官开启亲情小信箱,让小霖对父母说出心里话。小霖多年积压在心里的情绪得到了释放,小霖的父母也重新认识了自己的孩子,发现了自身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不抛弃、不放弃,捍卫每一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的责任。牟平区检察院会进一步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格局的形成。”牟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魏乃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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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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