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不满意,成都大学生郭某给卖家一个“中评”,却每天引来近百个骚扰电话和短信,要求把“中评”改为“好评” -郭某向淘宝网投诉,得到的答复是不再受理;又向警方求助,警方表示这是民事纠纷,没有构成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近年来这类网购纠纷频频发生,而受害者往往难于维权。律师呼吁,相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 遭遇骚扰 电话和短信昼夜轮番来 今年10月中旬,成都理工大学大四学生郭同学花170元从名为《上海乐动体育用品》的网店购买了一款健身器材,包括一个腹肌板、一只哑铃和一条健身绳。11月初,整整半个多月后,他领到了邮寄包裹。 打开包裹,郭同学试了试健身器材,总体感觉不错。不过,器材有点掉漆,再加上包裹邮寄的时间过长,于是11月2日他在评价体系中给了两个“好评”和一个“中评”。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当日郭同学就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要求他把“中评”改为“好评”。“你的产品有点掉漆,邮寄时间也很长。”郭给对方解释说:“我给一个中评很恰当。” 不过,对方并未罢休。之后的20余天,对方不分昼夜地给郭打电话和发短信,一天近百个电话和数十条短信令他烦恼不已,无奈之下,他只得把手机设置了电话防火墙。 被屏蔽的号码打不通,对方就拨打郭的另外两个号码。“我当时很惊讶,他怎么会知道另两个手机号,在对方面前自己毫无隐私。”郭百思不得其解,至今心有余悸。 骚扰升级 卖家竟威胁照片发黄网 由于郭同学正在准备国家公务员考试,为了不影响学习,他就把电话交给女朋友。相同的情况继续出现。一次,忍无可忍的她还是接听了一次电话,本想和对方好好沟通,“我知道你是他女朋友,我有你的照片。”对方威胁说:“人长得很漂亮,没想到这么没素质。” 郭同学的手机屏蔽记录显示,从11月20日17时46分到次日凌晨1时,对方共拨打了约50个电话。“虽然有电话防火墙,不过手机还是会闪烁一下。”郭同学说,这些骚扰电话让他睡觉都不踏实,严重影响了生活和学习。 11月28日下午,正在公务员辅导班上课的郭同学又收到一条短信:“如果明天之前还不改的话,我就把您的资料、照片、信息加以处理放到黄色网站里,传给你们亲戚朋友同学。让你尝尝出名的滋味!” “起初,我并不在意,但是转念一想,对方都能知道我的另外两个手机号,莫非他真搞到了我的照片?”郭同学觉得事态有点严重,于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维权无门 警方不立案维权很艰难 28日傍晚,在成都市二仙桥派出所,对方的电话又打进来了,郭把电话交给民警,民警在电话里对骚扰者进行了劝导和教育。不过毫无作用,骚扰并没停止。 “警方没有立案,理由是没有构成犯罪事实。”郭同学无奈地说,他只得再次拨打淘宝网的客服电话寻求帮助。工作人员解释说,目前淘宝网不再处理类似的骚扰纠纷,让他去报警。 29日,当记者致电淘宝网时,客服人员的说法变了。她告诉记者,她也接到了类似的投诉,目前淘宝网的处理措施是,给予卖家初步警告处分,如果还继续骚扰,买家可以把相关的骚扰证据提供给淘宝网,淘宝网将给出进一步的处分。 记者调查发现,郭同学的遭遇并非个案。来自成都理工大学的杨同学曾经也被骚扰过,他告诉记者,7月中旬,他在网上买了一套健身器材,当时给了一个“中评”。之后,卖家也不停地打电话和发短信骚扰,要求他把“中评”改为“好评”。“当时我真是烦透了,只好把它改了。”杨说,他身边很多同学都遇到过类似骚扰,很多人都不胜其烦,只好妥协。 新闻延伸 电子商务监管凸显法律空白 成都公益律师刑连超向华西都市报记者表示,网店卖家的骚扰是一种违法行为,侵犯了公民的民事权益,属于民事范畴,公安机关难以介入。如果是消费者从淘宝网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那么淘宝网就有监管责任。而卖家打电话骚扰买家,这是他们之间的民事行为,从法律上讲,可以说和淘宝网无关。关于卖家将把“郭的照片发到黄色网站”的短信威胁,只能说明对方有犯罪的打算,并不构成犯罪。 刑连超说,这类案件常常会让当事人很头疼。如果走司法程序,对卖家身份的核实取证难度很大。对消费者来说,起诉成本很高,收益却很低,法院最多判定对方停止侵权和赔礼道歉,而消费者却要付出很大的时间成本。 刑连超表示,目前电子商务正在快速发展,而互联网电子商务法规并不十分完善,网店在信用评价问题上存在很多漏洞,如何完善店铺的评价体系是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比如,实体店和消费者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可以去当地工商部门维权,网店的监管归谁?在法律上,这还是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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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
编辑:孙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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