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5月23日讯 记者昨天从相关部门获悉,2010年全省共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633名,其中烟台市92名,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也可选聘。
报名时间为5月28日
据悉,参加山东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和各地自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考核称职,符合上述年龄、学历条件,经县级主管部门(单位)推荐,可以参加选聘。
个人报名时间为5月28日9:00-6月3日17:00,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选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收报名费。
职务多为村书记助理
按照有利于管理服务、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培养锻炼的原则,根据聘用人员特点和所学专业,合理安排任职村和工作岗位。自愿回原籍所在县(乡镇、村)任职的,优先安排。
聘用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按照有关程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国家偿还助学贷款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比照本地乡镇机关直接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的同等学历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聘用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了补充性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应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办理补充性的医疗保险;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称职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具体代偿办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3年内考研初试加10分
在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称职,具备当年度选调生报考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在村任职2年后,考核称职,3年内报考山东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4分;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8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在村任职2年后,考核称职,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聘用人员在村工作期限原则上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考核称职、本人自愿、选聘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自主就业、创业。 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