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1月28日讯 27日,记者从烟台市教育部门了解到,日前,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要求从2010年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烟台将有千余名学生受益。 通知规定,从2010年起,逐步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涉农专业为200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00]8号)中的农林类所有专业,包括种植、农艺、园艺以及能源类的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专业和土木水利工程类的农业水利技术专业等21类专业。 这是继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据了解,烟台市中职生共有两万余人,东部地区按照在校生5%的比例确定贫困生标准,烟台将有千余学生可以享受免除学费的待遇。 烟台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烟台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绝大部分来自农村,其中,相当一部分来自低收入和困难家庭。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工作先从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做起,对于减轻农民负担,增强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鼓励高素质劳动者在农村创业就业,改善农村劳动力结构,加快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别,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任昌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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