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1月1日讯 (通讯员 张本剑 赵永宏 宋明新 记者 于伟伟) 记者今日获悉,近日,长岛高级职业学校245名学生领国家助学金277875元,这是《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该校学生第五次领到国家助学金。
为了把助学金发放工作落到实处,长岛高级职业学校校长亲自主持,学籍管理员、会计、各班班主任共同合作,落实学生户籍等情况,按时把助学金发放到位,保证了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到符合条件的每个学生手中。
据了解,为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2007年财政部、教育部制定出台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