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10月16日讯 (通讯员 刘海军 记者 于伟伟) 为防止传销进入校园学生上当受骗,9月21日,山东工商学院出台创建“无传销校园”工作实施意见。
为达到“无传销校园”目标,学校成立创建“无传销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普法教师队伍,完善了日常防范教育机制,形成了学校教师学生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了全方位的学校、部、班级三级监管防范网络,并将创建“无传销校园”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建设之中,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并纳入考核范畴。
意见强调,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网站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打击传销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开展 “拒绝传销,从我做起”签名和集体宣誓活动,及时发布警示提示曝光典型案件,结合学校实际发生的典型案例,揭露传销的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变化特点及欺骗性和危害性,教育学生自觉抵制传销、远离传销。要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和学生管理,绝不给传销提供任何平台和渠道。各院部要加强对外出实习、毕业班等重点学生群体的教育和管理,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加大对招聘信息的管理力度,对少数不服从教育管理,多次参加传销活动或在传销活动中起骨干作用且违反学校管理规章制度的学生,给予必要的处分。此意见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构建和谐校园工作的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