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发布一批人事任免公告 张波、王晓军辞去副市长职务

2019-08-29 08:19:00 来源: 烟台人大 作者: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波辞去烟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9年8月28日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张波的辞呈,决定接受其辞去烟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晓军辞去烟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9年8月28日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王晓军的辞呈,决定接受其辞去烟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6号)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市长陈飞的提请,于2019年8月28日决定任命:

  姚秀霞为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隋子林为烟台市民政局局长;

  刘学祥为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姚秀霞的烟台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李冬的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7号)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敦斌的提请,于2019年8月28日任命:

  于成乐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王海林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

  吴小鹏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福坤、孙积波、杨少华、张德胜、张敏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小鹏的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王海林的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于成乐的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8号)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汝卿的提请,于2019年8月28日批准任命:

  曹仲海为长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9号)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汝卿的提请,于2019年8月28日任命:

  王志峰为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传红、赵娟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璇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王树苒、姜友群的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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