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安全隐患!烟台市安监支队开展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

2020-06-15 15:35: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屈晨晨 通讯员 王冬梅 烟台报道

  根据烟台市应急局2020年重点工作部署和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重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6月中旬开始,市安监支队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活动。此次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6月15日—6月19日,检查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蓬莱市、长岛县、龙口市、招远市等7个县市区;第二阶段为6月29日—7月3日,检查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莱州市等7个县市区。具体待查企业从各县市区提供的10家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中,随机抽取5-8家。

  全市成立7个检查组,检查组由执法组、陪检组和专家组组成。每个检查组组长由市监察支队人员担任,执法组由县市区应急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和2名执法人员组成;陪检组由受检县市区分管领导或监察大队大队长担任组长,配备2名执法骨干作为成员,配合执法组检查;专家组由市局安排1名安全专家组成。

  此次活动,聚焦检查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涉有限空间作业、医药、一般化工等行业领域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安全生产“三到位”情况,特殊作业和外来承包商管理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

  活动期间,坚持“四个当场”工作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采集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和现场处置措施的基础上,移交县市区政府进行挂牌督办。严格落实规范执法相关规定,执行执法“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沟通会+总结会”模式,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按照要求使用执法系统和执法记录仪,签订廉政执法承诺书。强化检查督导,市监察支队派出两个督导组对检查组执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活动扎实、有效落实。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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