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出台政策提高劳模荣誉津贴 每人每月增加到160元

2020-02-27 08:17: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烟台2月27日讯 (通讯员 鲍明凌 记者 刘慧慧) 近日,烟台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烟台市离退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对2018年前获取荣誉并离退休的烟台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含享受待遇人员),其荣誉津贴由每人每月60元增加到160元。

  在此范围内年满60周岁的市级农民劳模(农民劳模是指与任何企事业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从事农业生产、没有工资收入来源的人员)按照同等标准发放荣誉津贴,劳模荣誉津贴不计入低保收入。

  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劳模荣誉津贴通过离退休前工资渠道解决并负责发放,所在单位确有困难的,由其主管部门解决。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法解决以及无单位落实待遇的, 按隶属关系由同级人民政府解决。农民劳模、下岗失业劳模和破产、倒闭及特困企业劳模荣誉津贴,由同级财政解决,同级工会组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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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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