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福山区关于做好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全力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和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山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机制有关要求。为不影响居民生活需求,保障日用消费品供应和群众出行安全,现就我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尽量在家休息,减少外出。确需外出的务必佩戴口罩,尽可能的避免乘坐公交车或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和出租车驾驶员有权拒绝未佩戴口罩的市民乘车。
二、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与他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使用市民卡、微信、支付宝等便捷方式,支付交通费用,避免直接接触。
三、所有商场、超市、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排专人在入口处对所有顾客进行体温检测,禁止出现发热症状人员进入,对不带口罩人员要拒绝入内。工作人员必须每天监测体温,佩戴工作服、戴口罩,款台人员戴乳胶手套。商场、超市、市场每天消毒不少于三次,垃圾及时清扫、清运,保证清洁卫生。
四、自2020年1月29日起暂时取消福山大集、城区农贸市场、流动摊点疏导点交易,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确需开市营业的,须达到防疫要求,并经区市场监管局批准同意。
五、市场内禁止销售野生动物、活家禽牲畜、宠物等,禁止现场屠杀行为,肉类必须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上市交易。
六、建议群众尽量减少到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频次。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福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1月29日,经烟台市疾控中心检测和市专家组评估,开发区确诊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经核查,该患者1月18日自武汉返回烟台后在开发区、福山区、芝罘区和莱山区活动轨迹如下:[详细]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发挥中医药参与重大流行病、传染病的特色优势,根据烟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部署,烟台市卫健委指定烟台市中医医院熬制中药汤剂,为烟台市病例密切接触者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详细]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任务日趋严峻,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为切实做好福山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家及省市区相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就福山区大型商场、...[详细]
1月29日一大早,我们早早起床,参加了第一次全体大会,会上,全体党员宣读了入党誓词。群情激昂,也让我热血沸腾,心中更加充满力量。[详细]
李燕,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呼吸内科护士长,烟台第一批选派医疗队成员。1月29日,抵达湖北黄冈市第4天,李燕通过电话给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发回前方消息,她说,身处疫情的最前线,她和同事已经准备好了向疫情发起冲锋![详细]
1月29日,烟台市福山区纪委区监委印发《关于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党员违纪问题的通报》。内容如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