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住房保障窗口正在受理相关业务
编者按:2019年年初,烟台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办好100项惠民实事”“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白驹过隙,转眼已至年终岁末,这一年,市民社区食堂落地了,公交站亭美观了,“一次办好”省心了,慢行系统舒心了——“民生账本”越来越厚重,“百姓红利”越来越丰盈。看得见的社会变化、摸得着的民生举措,一幅幅温暖的民生画卷在这一年里徐徐展开。即日起,大众网·海报新闻开设《“一座城市的温暖”——2019年烟台人“民生账本”》专栏,记者将走上大街小巷,听听这一年来,咱烟台老百姓的真实生活感受和热切民生期盼。
每月25日前后,是烟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住房保障中心),为城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的日子。符合条件的家庭,在此之前已经通过了“三审两公示”,每个月除了工资,就等着这笔收入来补贴家里了。近年来,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的部署,烟台市坚持“房住不炒”和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思路,以租赁补贴为主,补、租、购并举,构建分层递进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了众多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租赁补贴、共有产权住房等经验也先后在全省、全国推广。
货币化租赁补贴是烟台住房保障的主要方式
12月20日上午9点多,芝罘区黄务街道一家肉铺,于丽(应要求化名)正忙活着给客人切肉称重。每天她都要来帮工一上午,赚40块钱,下午则要忙活一家四口的晚餐,以及去接正在上小学的老二。
于丽和丈夫是芝罘区黄务街道的居民,结婚十来年,一直和公婆挤在四间老屋里,老大出生时还勉强能住下,等老二降生后,孩子慢慢长大,一家六口就有些挤了。而自己是家庭主妇,丈夫只是普通上班族,两人的收入不足以买房,只能租房子住。
3年前,于丽从居委会处得知了住房租赁补贴的政策,就和丈夫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交了申请,审核了她家的情况后,住房保障中心每月能发放550元的补贴。“真的是解决了大问题,我们租的是村里的房子,一个月房租650块钱,一家四口还要吃饭穿衣,他(丈夫)一个月工资就那么点儿,每月刨去花销,根本剩不下钱。”于丽说,多亏了这个补贴政策,让一家人能住上一室一厅的房子。现在孩子大了,她也能出来打工补贴家用了,现在也不敢想别的,只希望家里能越来越好,日子越过越红火。
根据《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货币化的租赁补贴是烟台市住房保障的主要方式。这种方式鼓励保障家庭自行在市场上租住中小套型的适当住房。租赁补贴根据保障家庭收入水平和困难程度,划定低保、低保边缘、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4个档次,补贴标准与收入、住房及家庭人口相挂钩,每户保障家庭所享受的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所承租住房的租金。在实际工作中,街道办事处设立专门窗口,工作日实行随时申请、随时受理,最大限度为民众提供方便。对受理的申请家庭,通过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与民政部门收入核对、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实行联审联查,实行无缝衔接和精准保障。
2019年,烟台市本级累计发放租赁补贴9759户,补贴金额3404万元,对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应补尽补,补贴总量位居山东省首位。货币化补贴的保障方式,相当于从市场上拓宽了房源供给渠道,减轻了大规模实物建设压力,为保障对象提供了多样化选择,增强了住房支付能力。在日常管理中心,还可以根据保障家庭条件变化,及时调整补贴额度或停发补贴,建立便捷的退出机制。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现场选房(资料图)
共有产权住房制度重点解决了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买房的刚需
除了租赁补贴,烟台还探索创新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推进“宜购则购”,重点解决部分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住房产权的刚性需求,成为烟台住房保障领域内的重要创新。李瑞文(应要求化名)就是这个制度的受益群体。“大概是2017年的时候,看了新闻,我们就申请了,能够拥有自己的房子,才算是有了一个家。”说起房子,李瑞文的语气中满是期待。和丈夫结婚快7年了,两人从农村到城市打拼,为了攒套房子省吃俭用,却在高昂的房价面前仍旧束手无策。
2017年,《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在省内率先试行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当时主要从已建成的保障房中筹集,按市场价下浮10%定价,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70%产权,剩余的30%产权暂由出售人持有。通过申请后,李瑞文和丈夫买到了锦绣新天地小区一套房子70%的产权。“房子买了,这才算是真正地安定下来,我们才从那时候才敢计划要孩子,到今年,我们也终于有了自己的孩子。等孩子出生以后,再攒攒钱,就把剩下的30%产权也买下来。”在李瑞文的人生规划里,房子是梦想,也是家的一部分,在政策的帮助下他们实现了安家,等有钱了,也要真正让房子完全属于自己。
《办法》试行了2年,期间市中心区先后筹集供应房源1566套,面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销售510套。今年烟台市建设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已纳入全省20项重点民生实事当中,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烟台市在借鉴上海等国家试点城市经验的基础上,对原《办法》进行了逐条梳理,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办法》将出售产权份额比例由70%调整为60%、70%、80%三个档次,由承购人根据自身支付能力自行选择,将产权增购限制期由2年延长到5年。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提供了更加多样化的住房保障产品,满足了“夹心层”宜购则购的刚性需求,增强了政府保障民生的能力。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现场选房(资料图)
政策覆盖面继续扩大 更多住房困难群体将受益
除了租赁补贴和共有产权住房,烟台还有保障房实物配租的重要辅助方式,特别是对于靠政府补贴和自身支付能力难以担负市场租房的困难家庭,是一种直接而有效的解决住房困难的方式。政策优惠上,保障房试行租金减免政策,基准租金按市场租金下浮5%核定,减免标准分档确定,与租赁补贴标准持平。
房源上,保障房主要通过回购等方式筹集,室内进行装修,做到面积小、功能全、住得下、分得开,交钥匙即可入住。住房分配上,采取综合评分的轮候规则,将评分要素量化为年龄、落户时间、人口、收入、住房状况等指标,同时对退役士兵和残疾、烈军属等特殊情况予以优先或相应加分,按分值高地确定配租顺序,实行困难优先、按序轮候。运营管理上,成立了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公司,提供专业化管理服务。近年来,市本级累计提供保障房实物配租3118套,减免租金1000多万元。
明年,烟台在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实现租赁补贴“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扩大了租赁补贴政策覆盖面。在2020年3月1日即将施行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首次将市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新市民租赁补贴以解决阶段性、周转性住房问题为出发点,不实行分档计发,参照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补贴标准,确定为最高每户每月240元,发放期限最长为36个月。更多的人,将加入到烟台住房保障政策的受益群体中。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苑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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