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检察院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2019-04-28 07:43:00 来源: 大众网烟台·海报新闻 作者:

烟台市检察院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大众网烟台·海报新闻4月28日讯 (通讯员 孙佳 记者 李俊东) 近日,由共青团中央会同原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家部委成立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命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16-2018年)的通知》,全国检察系统共有56个单位获此殊荣,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位列其中,这是烟台市检察院未检处继2015年获山东省“青少年维权岗”之后又一次获得的更高荣誉。

  近年来,烟台市检察机关秉承“办好一个案子、挽救一个孩子、幸福一个家庭、和谐一个社区”的工作理念,大力打造“烟台检察护蕾”品牌,将市、县两级院未检工作特色加以整合,形成融专业化建设、规范化司法、科学化帮教、超前化预防为一体的未检工作品牌,突出心理疏导、心理测评、心理矫治为重点的多维心理重构模式,突出教育转化实效,逐步构建了以超前预防为重点、多维心理重构为核心、人文关怀为保障的未检工作体系。

  “烟台检察护蕾”工作开展以来,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挽救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市级院未检工作联系点,“烟台检察护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八个有影响力的未检品牌”之一。4个基层院被命名为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6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在“全国未检30周年座谈会”上,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贡献的集体”。

  下步,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将按照省院关于做优做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更加注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更加准确履行捕、诉、监、防职能,更加关注涉案未成年人社会回归和未来发展,更加有效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体系建设,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懈努力!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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