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法院庭审进校园 让司法教学更务实
来源: 编辑: 2015-10-13 14:50:00
庭审现场有300多名师生旁听
鲁大模拟法庭变身“真法庭”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大众网烟台10月13日讯(通讯员 任泽英 刘国军 记者 牟玺陆)10月12日,芝罘区人民法院简易纠纷审判庭法官们来到鲁东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健康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这是芝罘区法院近年来首次庭审走进高校。鲁东大学法学院300余名师生旁听了庭审。
2013年6月25日,芝罘区张某与朋友李某在烟台某饭店吃饭,双方因锁事发生争吵,李某殴打张某,致命张某头部及四肢等处受伤。张某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6332.53元。
12日16时,庭审正式开始。原、被告双方委托代理人在审判长姚萍的主持引导下,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随后,双方当事人围绕法庭确定的诉讼时效、误工费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质证、辩论。法庭休庭20分钟后,审判长对双方争议的误工费恢复了法庭调查。法官查实双方争议焦点后,当庭宣判,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24479.22元。整个庭审持续了1个半小时。
庭审中,法官规范的庭审语言、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双方委托代理人出色的口才、敏捷的思维及诉辩能力都给学生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也加深了同学们对法学理论与实务的结合认识。大家纷纷表示,书本上学得诉讼程序,与真实的庭审相比,感觉不一样。
芝罘区法院简易纠纷审判庭庭长隋文华认为,如何将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学以致用,牢固树立法律职业使命感,对学生来说将是受益匪浅。主审法官姚萍说,法官在法院庭审时比较轻松,而这次面对具有专业知识的法学院学生时压力较大,这能促使自己更加严格自律、规范庭审。鲁东大学法学院院长于大水在旁听完整个庭审后表示,芝罘区法院开展庭审进高校活动,让学生感受到一堂真实的庭审,实现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的有机结合,增强了教学的效果,为法院院学生今后从事法律工作奠定了基础。
据悉,近年来,芝罘区法院与驻烟高校开展了双向共赢、合作交流活动,先后与鲁东大学、烟台大学等签订双向合作交流协议,建立优势资源共享机制。为提高学生法律实务工作能力,法院建立法律学习实践基地,选派优秀法官走进法学院开展庭审活动、讲授审判实务课程;为提高法官适用法律的能力,法学院专家教授走进法院开展学术交流。通过双向互动,夯实法官司法理论功底,弥补在校学生法律审判实践的缺失,实现了司法实务界与司法理论界优势互补,达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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