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必立 莱阳法院立案登记制正式实施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5-05-08 16:05:00
大众网烟台5月8日讯(通讯员 樊友泉 冯新 )5月4日,莱阳法院正式实行立案登记制。为有效贯彻立案登记制,市法院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成立了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当天,陈日文院长、于秀强副院长、杨苏清专委等院领导亲自到立案庭指导立案。省高院和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视频调看市法院立案大厅现场,对立案登记制改革进行了督导。法院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进行了现场观摩。当日共立案40起,其中行政8起,执行9起。
由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不仅意味着立案门槛降低了,而且对于保障群众诉权,加强司法的人权保障、减少信访案件数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实施立案登记制以后,当场登记立案是原则,事后判定是例外,以往到法院起诉,需经过一系列繁琐的审查和等待过程;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性审查,仅对形式要件如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等内容进行核对,除规定明确不予立案的情形外,只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符合要求,就会当场登记立案。对此,现场观摩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认为,与以前的立案审查制相比,群众立案更加快捷,更加方便,法官的服务效率也更高,方便了群众的诉讼活动,提高了诉讼效率。
责任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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