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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外墙切莫乱挂横幅 必须经行政审批中心批准

2005-04-13 11:34:31  

    烟台大众网4月13日讯(记者 马建营)今天有一网民打电话反映,前几天他在自家店铺外墙上挂了一幅两米的广告横幅,当日便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必须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去办理相关手续。在自家店铺外墙上扯拉横幅,究竟该不该收费,怎样收费?记者今天来到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负责该审批业务的何主任说,为了规范市容市貌,除政府性和公益性的宣传横幅可以在合适的位置设置外,其他任何横幅都禁止在公共场所扯拉,包括灯杆、树木在内。如需要在自己店铺外墙上悬挂横幅,店主必须在悬挂横幅前到市行政审批中心的城管局审批窗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具体收费标准是:每平方米每天5元钱。

    此外,市区内道路两旁店铺、商家的门头匾额,也要按照相关标准设置,为了统一规范,安装前必须到行政审批中心免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其他诸如城市建筑小品和城市雕塑也需要在设置前到该处免费办理审批手续。

    具体情况市民可以到芝罘区菜市街46号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三层的城管局审批窗口进行咨询办理。服务电话:6631620

 

                                                                          编辑: 李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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