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页头

首页| 新闻 | 烟台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女性 | 汽车 | 房产 | 健康 | 人才 | 图片 | 论坛

新闻首页 | 烟台时政 | 烟台生活 | 烟台经济 | 烟台教育 | 山东新闻 | 国内热点 | 国际要闻 | 体育新闻 | 娱乐新闻 | 图片新闻

 

您的位置:烟台经济适用房专题本地报道

烟台经适房:除配售外单位组织集中申请

    烟台大众网1月19日讯 记者昨天从2007年度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工作会议上获悉,2007年度1200套经适房供应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在供应中除市、区两级分开配售外,市直单位主管(代管)部门和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分系统集中组织申请工作,市住房保障中心不再单独受理个人申请。

    据悉,在组织申请中,属于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含已改制企业)职工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请,审查认证资格后统一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属于芝罘区单位职工和其他居民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申请,审查认证资格后统一报芝罘区房管局审核。申请人夫妇双方有一人属市直职工的,原则上该家庭应在市直统一办理申请。

    组织申请单位应通过书面材料审核、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的住房、收入等状况进行核实,并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调查审核后,应将申请人现住房状况、夫妇双方收入等情况在单位公示。  高坤

        

编辑:李泽         

烟台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烟台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烟台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烟台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烟台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烟台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烟台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烟台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闻搜索

·“我的2009”博客大赛

·千年等一回慧眼看日环

·迎春纳福--祝福墙

·手机报数码产品团购节

·首届慈善义工征文大赛

·烟台交警在线

·直通十一运会

·百名记者直击全运会

·中秋节专题

保洁员小区内烧垃圾

烟台直航庆祝酒会举行

莱州港口吞吐量开门红

一废旧物资市场被整顿

北极白鲸“安家”蓬莱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4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网烟台站主办 email : ytnews@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