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4月13日讯 (通讯员 圣凯 曲涛 贤才 明虎 记者 雪松) 自4月1日交法新规实施以来,烟台市区酒后驾驶现象明显减少,但仍有部分驾驶员抱有侥幸心理,不断挑战法律规定的底线。12日,在市区新胜路附近,一位醉酒驾驶员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12日下午1时许,在市区新胜路路口,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对一辆红色桑塔纳轿车例行检查时,查获一名酒司机。经测试,该司机体内酒精含量为117.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司机王某称,中午遇到一年多未见的老朋友喜不自胜,平常不喝酒的王某喝了两瓶啤酒。席间,得知还是邻居时,王某执意要到朋友家看一看。由于当时下雨,王某便要驾车带朋友过去。王某怀有8个多月身孕的妻子担心丈夫酒后开车危险,便要求陪王某一起去。没想到刚走到路口,就被执勤民警查获。
随后,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记扣12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