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取证
交警示意靠边停车
讲解法规
烟台大众网4月14日讯 (通讯员 王国良 记者 张雪松) 14日上午,为响应山东省公安厅整治高速路大型车辆长时间占用左车道号召,烟台市高速交警大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截至中午12时,共查纠大型车辆占用左车道行驶4起。另据了解,自“风暴行动”以来,高速交警共查纠此行为128起。
上午9时许,记者随高速交警在福山收费站入口处蹲点,对长时间占用左车道的大型车辆进行堵截处罚。据高速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天的查处行动先由高速路上的交警拍摄取证,然后通知高速收费站交警进行拦截处罚。
9时15分 第一辆拖挂车被查处
“前方注意,车号鲁Q***大货占用左车道被拍摄,注意查处。”9时15分,高速交警通过手台传来消息。时间不长,记者就在高速路入口处发现了该车的身影。随后,交警立即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交警按照程序让司机出示两证后,告知司机因在高速路长时间占用左车道将被处以罚款200元,同时,该车也因超重30%被罚款200元。
长时间占左道 没有超宽证并罚400元
“我们不知道要办理超宽证,能不罚吗?”9时许,交警查获2辆占用左车道的运垃圾大货车,并且该车明显超宽。司机表示,不知道还有超宽一说,也不知道该如何领取超宽证。交警表示,高速行车也要三限,即限高、限宽、限重。比如超宽车,需要向当地交管部门登记办理超宽证,方能上路行驶。
随后,交警对该司机长时间占据左车道和车辆超宽两行为并罚,开出罚单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