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4月2日讯 (通讯员 姜媛媛 李欣 记者 张雪松) 4月1日,烟台开发区交警大队查获一名酒司机,系“新规”实施以来开发区首例酒后驾驶。
4月1日14时30分,民警在开发区206国道马家路口设卡清查时,检查一辆微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存在酒后驾驶嫌疑,遂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经检测,呼气酒精含量49.1mg/100ml,已超过酒后驾车临20mg/100ml,根据新法规定,该驾驶人将面临暂扣驾驶证3个月,罚款400元,并一次性记满12分的处罚。
开发区交警部门表示,从4月1日开始,酒后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也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