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1号行动
拉网式排查
查处一醉酒驾驶司机
烟台大众网8月15日讯 (通讯员 袁圣凯 记者 于伟伟) “‘迅雷1号’行动开始,南大街华联至西南河路段开始封路查车!”随着一声令下,烟台市全面启动“迅雷1号”行动,全市的18个交警大队同时展开查车行动,严厉打击酒后驾车、涉牌涉证、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截止到今天下午,全市共查处醉酒驾驶违法行为28起。
在“迅雷1号”行动中,烟台市区南大街华联至西南河路段出动了100多名交警上路,经过一个小时的拉网式排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67起,其中,醉酒驾驶1起。记者了解到,为了保证交警执法公平、公证,此次行动中烟台市交警首次启用信号屏蔽仪,在执法过程中屏蔽直径30-40米范围内的信号,严厉、公正查处违法行为。
据烟台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张治平介绍,从检查结果看,经过近期的集中整治,司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所下降,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提高,但交警的检查力度不会减弱,将持续严抓严打,对严重违法行为的“零容忍”!
据悉,自8月7日烟台市交警支队组织开展“迅雷”行动以来,全市18个大队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7000余起,其中酒后驾驶278起,醉酒驾驶28起,28名醉酒驾驶司机均被拘留15日,有效地维护了烟台市的交通安全秩序。
相关链接:“迅雷”行动中,烟台市交警支队要求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驾驶报废车等六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照交通法规最高限度进行处罚:对酒后驾车的机动车驾驶员,一律暂扣其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罚款和记分;对醉酒驾车的机动车驾驶员,一年之内首次因醉酒驾车被处罚时,一律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暂扣其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罚款和记分;对醉酒驾车的机动车驾驶员,一年之内被处罚第二次或两次以上的,除依法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和罚款外,一律呈报支队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之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对无证驾驶三轮以上机动车的,除依法罚款外,一律依法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对现场查处的高速公路超速50%以上的机动车驾驶员,除依法罚款外,一律呈报支队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在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车辆和罚款后,立即呈报支队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