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莱阳市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工作思路,以中央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为指导,突出村庄特色经济、环境综合整治、社会事业发展三大任务,努力实现新农村建设新跨越,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农村工作基础。
在新农村建设中,莱阳立足本市实际,采取分三步走的战略,组织实施了新农村建设"525"工程:即到2007年,建成50个新农村示范村,到2010年,再完成200个村的新农村建设任务,到2015年,完成其余534个村的新农村建设任务。在具体实施中,确立了组团式发展的思路,优先对主要公路沿线、村庄基础较好、班子凝聚力强、集中连片的村庄进行重点整治。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全市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姜疃镇的濯村被确定为全省新农村建设重大典型。
农业农村经济实现较快增长。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采取培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行新能源开发、加快城市化进程等举措,切实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2006年,全市实现农业增加值111.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815元。
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把农村综合环境整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亮点工程,有249个村开展了文明一条街建设,有97个村开展了村级活动场建设,有10个镇27个村开展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建设,全市通自来水村庄普及率达到92.7%,农村整体面貌有了明显改观,充分展示了新农村建设给农村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
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升。从农民最关心、最急需、受益最大的事干起,不断加大投入,已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1363万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62万人,参合率达到87%;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000元,五保集中供养率达80%;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数3.6万人。许多社会保障指标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不断缩小了城乡差距,加快了城乡统筹和谐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