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270多名社区民警奔赴刚建成的126处警务室,开始了新工作。这是芝罘警务模式的一次战略调整。居民高兴地说——“民警住在俺身边”
机关警力下社区
8月17日上午,“芝罘区社区民警动员大会”隆重召开。
烟台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政委韩良波宣布 :将市局25名机关民警下沉,全部充实为芝罘公安分局的社区民警,同时市交警支队50名民警下沉芝罘警务室,扎根社区分片包干,成为驻室交警,以壮大芝罘区的社区警务力量。这在烟台尚无前例,在全国也未有所闻。驻室交警和社区民警结合工作,这也是一项新的探索。
在此之前,芝罘公安分局整合原有内设机构,精简了36名机关干部,充实到社区民警的队伍中。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干部下沉后,芝罘社区民警总数上升至270多人,占派出所警力的60.8%。
新建百余“警务室”
警务室是社区民警沉入社区的依托。近2个月来,芝罘公安分局在区政法委的指导下,加强与各有关街道配合,迅速建成66处警务室,使全区警务室达到126处,建成率达到100%,实现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面覆盖、无缝衔接”。
与此同时,分局探索、推行了“居家式”(17个,针对居民区)、“团组式”(31个,针对商业集中区和治安特别复杂场所)、“搭档式”(33个,针对商业区和街道)、“包片式”(45个,针对农村)等新型社区警务室。芝罘“居家式”警务室占全市总量的65.4%,而目前全国其他省市尚未推行。
“居家式”警务室是组织45岁以上在职、退二线、退休民警携带家属到警务室工作、生活;“团组式”是利用各企事业单位临街办公用房设置警务室,配备3人以上民警,组织群防群治力量,24小时开展周边区域的治安巡逻、安全防范、治安管理和一般案件查处;“搭档式”是采取新老民警搭档,依托警务室,沉入社区开展基层基础工作。
民警职责有变化
在新的社区警务模式下,分局对社区民警职责重新划分和界定,明确了其“人口管理、信息控制、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服务群众”五大职责,今后他们将不再参与派出所案件查破等日常工作,警务室实行弹性工作制和24小时备勤制,时刻有人接待群众报警、求助、咨询和服务。
按规定,社区民警为警务室第一责任人,将加强对辖区“人头”的管控,做好安全防范和法律知识宣传,进行社情民意调查,及时掌握辖区治安动态,组织开展巡防工作,并强化对内部单位保卫组织和村级治保会的督促指导,还要有效调处民间矛盾纠纷,落实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走进民警“新家庭”
昨天上午11时许,幸福派出所福园小区警务室正式建成。
这间警务室是“居家式”的,共180平方米,复式结构,配备了电脑。幸福派出所52岁的社区民警刘树军自愿报名,经过筛选,携妻女住进了这间居民身边的“小派出所”。
“与过去相比,如今社区民警名符其实了,与居民24小时接触,耳朵灵了、眼睛亮了,了解居民间的事儿也太多了。前天,居民反映有人在小区里经常打篮球到夜间11点多,我连夜去劝说打球人,又和物业协调,出台了个新规定。”刘树军兴奋地说。
妻子成了协警员,刘警官出去巡逻办事,她就帮助接待来访群众,记下反映的问题,并处理一些小纠纷,成了得力助手。
正说着,幸福中路70-64-2号73岁老人朱素娥来办事,刘树军热情接待,妻子忙着倒水。老人深受感动:“我一个人就住在南楼,以前夜里害怕,记了民警的电话,有事就打,现在好了,一吆喝就能找到民警,感到安全了。”任路明 周福基 王元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