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3月4日讯 (通讯员 宋淑香 王忠杰 记者 董莹莹) 今天,记者从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获悉,该所发布了2008年第1号《旅游服务质量公报》。公报指出,在过去的两个月全市旅游投诉案件处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达100%,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21500余元。从烟台市旅游质监工作情况看,全市旅游市场运转正常、秩序良好。
据了解,2008年一、二月份,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监察大队)共接到旅游投诉咨询39起,立案处理旅游投诉2起,其中,旅行社2起,景点交通、宾馆饭店及购物娱乐未发生旅游投诉;已处结2件,案件处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达100%。
据统计,该所通过处理旅游投诉,为旅游者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21500余元。共出动质监检查人员50余人次,查处违规经营的旅游企业3家,违规导游1人,予以扣减导游分值6分。核准旅游广告11期,发布旅游质监警示公告3起,通过网络发送旅游质监警示短信12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