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3月9日讯 (通讯员 田本成 记者 张俊) 莱州市驿道镇北障村于某等59户农民因使用某品牌控释肥造成玉米烧苗,导致了严重禾苗断垄断行,受损的村民愤怒之下群体上访。 据了解,某控释肥厂家宣传称,该肥在播种时一次性施肥一袋,到农作物收获前不需再追肥,而且产品包装袋上标有“××连锁专供”字样,村民得知后纷纷购买。购买后,村民按照包装袋上的说明进行施肥,到出苗时发现禾苗断垄断行现象严重。村民马上与代销商联系,代销商看到现场状况后,告知村民烧苗原因是间距不足。村民很生气的投诉到相关部门,指出供销商在宣传时并没有说明间距问题,而且商家所售化肥与宣传的化肥有区别,销售的化肥包装袋上没有“××连锁专供”字样而且化肥不完全是颗粒状。莱州消协组织人员实地调查,确认重播村民30户,98亩,补苗村民29户,58亩,共计156亩。最后,经两个月的协商,双方同意按重播补偿60元/亩,补苗补偿30元/亩,重新计算补偿款,经销商和生产厂家共计补偿7620元。 消协工作人员指出,当农民因使用农资出现纠纷时,要注意采取以下措施维权:一是及时生产者或经营者反映问题、进行协商,解决问题;二是投诉要迅速。如果协商不成,要及时投诉,不可拖延。三是诉求要合理合法。不夸大事实,不该隐瞒问题。四是投诉材料要齐全、完整。投诉内容包括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购买农资日期、价格、销售者或生产者、农资出现质量问题的具体时间、因农资质量问题带来的损失、投诉要求和目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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