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3月2日讯 (通讯员 田本成 记者 张俊) 为销售“MP3”产品,商家虚假宣传,消费者录音证实利益受损,获得了600元赔偿。 烟台市民随先生在某商场家电柜台选购“MP3”随身听时,服务人员向随先生介绍了一价格为845元的名牌随身听并称此品牌随身听是飞利蒲机芯。由于随先生很信任“飞利蒲”的质量,一听介绍当场购买了随身听并连带购买了一副高保真耳机。随先生用耳机听MP3时听到有类似电流的杂音,感到疑惑,就向该品牌的生产总厂打电话咨询。厂家非常肯定地告诉随先生,此款‘MP3随身听’装的美国赛格玛特机芯,并承诺从未用过飞利蒲的‘机芯’。随先生听到厂家介绍后非常生气,认为自己被骗了。随后,随先生找到柜台服务人员咨询这款随身听的相关问题,该服务员仍然介绍此品牌“MP3”是飞利蒲的机芯。随先生将此次对话录音后,将商家的欺骗行为投诉投诉到蓬莱市消协,要求经营者双倍赔偿。消协工作人员经核实,确是经销商虚假宣传。最终,经销商给随先生退货,赔偿600元,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消协工作人员指出,经营者在宣传方面一定不要认为消费者是弱智,常在河边走,早晚要湿鞋,诚信为本,消费者是上帝是不变的真理。同时,消费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一定要善于掌握证据,及时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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