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2月9日讯 (通讯员 曙光 莫言 记者 李泽) 今日,烟台市质监部门公布了对“烟台水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劣质葡萄酒案”的处理意见,罚款该公司5万元,并建议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2月3日晚,烟台水城酒业被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葡萄酒生产造假后,烟台市质监部门迅速行动,彻底查封该企业的产品和生产设备。在对该公司3个产品的抽检中,有2个存在严重质量问题,1个感官和标识存在问题。2月9日上午,蓬莱质监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国家标准的赤霞珠红葡萄酒、野生全汁葡萄酒、半成品葡萄酒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经典长城干红葡萄酒,并没收了相关的产品,罚款人民币伍万元。同时,建议山东省质监局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此外,在烟台水城酒业造假事件发生后,烟台质监部门对全市76家葡萄酒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并对57家生产企业的82种产品抽样检查(其余企业因季节性停产,无法抽样)。由于目前国内尚无对葡萄酒原汁含量的检验标准,而现行的检验方法又难以发现用调制酒冒充全汁葡萄酒的违法行为,国家葡萄酒检测中心对葡萄原汁的检验方法进行了研究和创新,确定了感官品评和色谱法对特征物质检验相结合的办法。2月6日,按照《葡萄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检验细则》品评方法,国家葡萄酒检测中心组织了14名国内资深的品酒委员,对此次抽检的82种葡萄酒产品进行了感官品评,并结合对多种发酵葡萄酒特征物质的检测情况,判断样品是否合格。
到2月8日上午,所有样品检验报告全部出来。检验结果显示,所抽检的82种产品中有74种产品合格,产品合格率90.2%。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感官指标不合格,即葡萄酒原汁含量不足100%,二是存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现象。
据烟台市质监局有关人士介绍,为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2月7日,该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葡萄酒定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后对葡萄酒实施的定检,必须进行包括感官指标的在内的全项检验。同时,将通过不定期组织暗访,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以保证葡萄酒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