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刘先生与某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房产认购合同书,并向该中介公司交了5000元定金,合同要求刘先生在两日内准备齐申请贷款所需材料交给中介,因担保人“个人收入证明”没能开出,刘先生请求中介能否将房产证和土地证拿到银行办抵押贷款,中介告知刘先生,该房无土地证,并说没土地证没关系,让刘先生设法找其他人担保,后中介以超过两日未备齐银行所需材料,不退还5000元定金。消协工作人员介入调查后,发现该中介公司所售房屋正在银行抵押,在产权不清的情况下,违规售房。经消协工作人员解释相关法规,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中介公司退还定金。
消协提醒:消费者在与中介联系购房前,一定要了解中介所发布信息的可信度,需要确认房产的“证件”是否齐全、产权是否确定、有无其他纠纷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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