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和3月1日本报曾连续两天对爱建立好信总部遭浦东法院查封、加盟店主纷纷上门要求解约一事做了跟踪报道。昨天,记者联系到因债务纠纷状告爱建立好信的“东方一店”的当事人王先生,王先生向记者透露出双方见诸法庭之后的一些令人惊讶的细节。
起因
交易不成下家索要佣金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于2004年底通过爱建立好信位于东方路峨山路的“东方一店”求购一套房屋。东方一店是由爱建立好信总部统一管理的直营店。当时正处于卖方市场的高峰时期,一般都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下家替拥有房源的上家支付交易费用,在大多数的成交案例中,均由下家承担双倍佣金和税费等交易费用。
按照上海市的规定,中介公司应该在上下家双方顺利完成交易并交割完毕之后才能收取佣金。但立好信的“东方一店”在上下家双方签订了居间合同之后就向作为下家的王先生索取佣金。于是,王先生在交易尚未完成之时就向立好信“东方一店”支付了上下家双方的佣金,共计23400元。
2005年头三个月,房价一路疯涨,不少卖房人选择了违约。王先生和立好信“东方一店”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由于还未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上家收回房源的行为并未构成违约——上家在如数退还给王先生定金之后,王先生也试图找作为中介方的立好信“东方一店”要回自己已经提前支付的佣金23400元。
纠纷
中介拒绝双方诉诸法庭
不料,立好信门店竟拒绝退还这笔佣金,并声称“我们已经为你们服务了这么长时间了,总不能白忙活吧!”王先生非常恼怒,认为交易没有做成,并不是由于他的违约造成,他自己也是上家反悔的受害者。“2万多元毕竟不是小数目,房子都没买成,这笔钱就不还给我了,这也太不讲道理了吧!”在多次上门索要未果之后,无奈之下的王先生只能求助于法院。
去年年底,王先生将爱建立好信告上浦东新区法院。经过调查,浦东新区法院裁定,爱建立好信“东方一店”须将23400元佣金全额退还给王先生。
立好信表示不服。再次调解后,法院正式判定爱建立好信退还给王先生人民币18000元。
结果
空头支票导致强制执行
王先生告诉记者,令他惊讶的是,就在有关裁决正式生效之后,爱建立好信总部竟向浦东新区法院开具一张空头支票!“这么大的一个公司,居然向法院开具空头支票!这也太离谱了吧!”王先生至今都觉得难以置信。
就这样,法院最终决定查封爱建立好信总部,直至爱建立好信的一些高层管理人员私下凑齐“钱数”交还法院执行人员后,浦东法院才对被封的爱建立好信总部解封,这是否就是立好信总部被查封24小时的真相呢?可惜的是,记者始终联系不上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执行部门,以证实“空头支票”的说法及封门事件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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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收费界定有差异
汉宇地产副总经理杨坚东介绍说,在香港,只要上下家签订了居间协议,即使交易最终没有完成,中介方也可以向客户收取全额佣金,上下家各1%。如果由于一方违约而造成交易最终未完成,则由违约方替另一方向中介支付双倍的佣金。如果交易不成,客户可与中介方协商,支付佣金可能会不到2%。(朱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