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调整高校学费标准 大部分专业涨价
来源:新华网 编辑: 2013-12-16 06:53:00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3-12/15/c_118563529.htm 娄辰
新华网济南12月15日电(记者娄辰)山东省日前公布了新制定的普通高校学费标准,从明年秋季起,大部分高校专业学费将上涨,非艺术院校艺术专业学费涨价幅度最高,外语类专业学费下降。
根据新标准,文史类每生每学年由现行3400元调整为4000元,其中外语类由现行4800元调整为4000元。理工农类中的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由现行3600元调整为4500元,经济学、管理学类由3400元调整为4500元,非体育院校体育专业由现行4800元调整为4500元。医学类由现行4000元调整为5400元。非艺术院校艺术专业由现行6000元调整为8000元。艺术院校艺术专业、体育院校体育专业、中外合作专业、校企合作专业按现行政策执行。
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不同,正式的学费标准取消了“热门专业可上浮10%的收费政策”,优势学科、特色专业和高职院校品牌专业的学费标准将由高校提出申请,省教育部门提出意见,报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新标准还规定,省属博士授予权高校、优质特色高校学费标准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5%左右,“211”“985”工程建设高校上浮15%左右;国家级示范类、骨干类高职院校学费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实行学分制收费试点高校年度基本学费标准,可在同类高校同等专业年度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
据介绍,新学费标准将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8月31日。学费标准提高的,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规定;学费标准降低的,新生、老生均执行降低后的标准。
责任编辑:达欣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