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4月15日讯(记者 高秀梅)记者从芝罘区公证处了解到,办理遗嘱公证的人早已不在少数,然而却有相当一部分人想要办理而不知道具体手续,纷纷打电话咨询。
芝罘区公证处副主任郑永安告诉记者,在他们今年第一季度办理的600多件公证中,有1/3左右是遗嘱公证。前来办理的人主要是老年人,还有一些重病人和残疾人士。郑主任还告诉记者说,现在仍有相当一部分要办理公证的人不了解公证的具体程序,给当事人和公证处都带来极大的不便。
那么办理遗嘱公证应准备些什么材料呢?公证人员介绍,主要提交以下材料:立遗嘱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遗嘱涉及不动产的提供房产产权证明;立遗嘱人的书面遗嘱(可在公证处拟定,也可申请公证处派员到其住所办理);立遗嘱人个人印章;遗嘱执行人一名(无法律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及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