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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干部"无为"将被追究问责
2009-02-05 08:03:00
烟台大众网2月5日讯 2月1日,《蓬莱市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该市领导干部“无为”也将受到追究问责。 据了解,《办法》共列出了四大类24项问责内容,涉及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违规行使职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管理、防范或处置适当,行为失范等几大方面以及加重、减轻或免予问责的相关情形。同时,《办法》还在启动问责程序时赋予了群众第一话语权,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事实依据的举报、投诉、反应”同领导批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问责建议等情形共同列为启动问责程序的重要条件。刘志宏 石义全 刘强
烟台大众网2月5日讯 2月1日,《蓬莱市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该市领导干部“无为”也将受到追究问责。
据了解,《办法》共列出了四大类24项问责内容,涉及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违规行使职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管理、防范或处置适当,行为失范等几大方面以及加重、减轻或免予问责的相关情形。同时,《办法》还在启动问责程序时赋予了群众第一话语权,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事实依据的举报、投诉、反应”同领导批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问责建议等情形共同列为启动问责程序的重要条件。刘志宏 石义全 刘强
编辑: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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