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15日讯今天,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四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省查处含苏丹红(一号)食品的情况,我省两家企业的4个含有苏丹红(一号)的产品目前已全部清缴完毕。 最近,国家卫生部发布的报告显示,苏丹红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很小,偶然摄入含有少量苏丹红的食品,致癌的危险性不大,但如果经常摄入含较高剂量苏丹红的食品就会增加致癌的危险性。基于苏丹红是一种人工色素,在食品中非天然存在,有致癌性,因此在食品中应禁用。 苏丹红事件披露后,我省高度重视。目前,全省清查出含有苏丹红(一号)的企业及其产品主要有:滕州市龙河调味食品厂生产的规格为180ml的龙河红油王、180ml的龙河红油和90ml的龙河红油三种产品;滕州市劲松食品厂生产的规格为90ml的红油王;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田洋牌含苏丹红(一号)成分的辣椒红一号食品添加剂;广州亨氏美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椒制品7个品种;广东省东莞市玉醇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含苏丹红(一号)的玉品香蒜蓉辣椒酱制品等。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进出口食品的检测表明,到目前为止尚未查出含有苏丹红(一号)的进出口食品。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首批含有苏丹红食品及添加剂的30家生产企业和88种产品,涉及到我省滕州市龙河调味食品厂和滕州市劲松食品厂两家企业的4个品种。目前,这两家企业的涉及产品已经全部清缴完毕。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大对涉嫌含有苏丹红食品及原料的排查力度,并加大对类似添加成分的监控,对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和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建设。群众一旦发现涉嫌含苏丹红(一号)的可疑产品,应迅速举报,属生产领域的向质监部门举报,属流通领域的向工商部门举报,属消费餐饮领域的向卫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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