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护照,新优惠尽在烟台《市民休闲护照》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5-08-04 08:26:00
烟台《市民休闲护照》使用指南
烟台市民及驻烟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军人等携身份证(16周岁以下无身份证者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办理点办理市民休闲护照。休闲护照仅限本人使用,涂改、伪造、转借无效。
休闲护照持有人本人享受旅游企业承诺的优惠和相关服务。是否可为同游者提供优惠,以及五一、十一黄金周及春节小长假等期间持休闲护照是否享受优惠,以内页提供服务优惠单位为准。
景区优惠指大门票优惠,不包含园中园及讲解、导游等其他收费项目;其他优惠详见各企业承诺承诺。提供服务优惠单位服务价格及优惠政策调整以烟台旅游资讯网“烟台市民休闲护照”专题板块公示为准。
每日每处限消费1次,所购门票当天有效。检票时,需出示休闲护照与门票核对。
休闲护照不与其他优惠同时执行。禁止利用休闲护照优惠政策进行倒票等不法行为,如有违反,停止其休闲护照使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休闲护照不挂失,丢失或损坏可到办理点重新办理。
休闲护照使用期为一年。
休闲护照办理、咨询、投诉电话为12301。
责任编辑:容德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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