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划生育家庭60周岁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工作

2019-05-07 10:45:00 来源: 大众网烟台·海报新闻 作者:

  计划生育家庭60周岁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工作的审核是一项重要而惠民的工作。

  诸由观镇计划生育宣教中心利用2019年新年之际,开始了大范围的摸底排查工作,利用村级计生主任优势,通过村会计查找户口簿的方式排查符合年龄的人员,通过大喇叭广播、利用收取新农合和电费之际,广泛宣传,避免遗漏符合条件的群众。

  镇级负责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标准,发给计生主任,培训计生主任,并由计生主任指导本人填写具体信息,经过村级审核后,镇级分为5个计生工作片,分别审核村级提报的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最终将审核完毕的个人信息档案报送卫计局审核,通过后,全部录入国家奖扶特扶网,经过三个多月的审核校对,最终全镇共有426人符合农村奖励扶助,26人符合特别扶助,圆满完成了全镇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工作。

奖扶特扶布置督导会议

  

  60岁奖励扶助工作

  农村户口,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在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每人每年享受960元的奖励扶助金。(该政策开始时间是2005年,随着政策变化金额有所调整。注意:从未生育过子女的家庭,不在享受政策范围内)

  计生特殊家庭是指母亲年满35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简称失独家庭)和独生子女伤残在三级及以上的家庭(简称伤残家庭),可以而且应当被纳入管理服务范围。

  计生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工作

  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政策,在女方年满49周岁时,夫妇双方可以同时申请办理,失独家庭每人每月领取620元,伤残家庭每人每月领取500元扶助金(随着政策变化金额会有所调整)。

  符合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条件人员的扶助金,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发放。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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